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605|回复: 1

借款诉效已过不支持

[复制链接]

2720

主题

3626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8981
在线时间
691 小时
发表于 2010-9-26 09: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案情简介】:

      借钱给好友已八年,碍于情面不追债,过了诉讼时效才起诉。9月25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判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经审理查明,2002年5月,被告谢某由于建房缺钱,便向原告匡某借了6000元,约定借期一年,即2003年5月归还。但是,到了归还日期,被告谢某只字未提还钱之事,原告匡某碍于情面,加上原告当时不缺这6000元用,就没向被告催还。后来,原告外出务工,很少回家,就一直未催促被告还钱。直到2009年12月,原告打算在县城买套房给儿子,于是催被告还钱,但是被告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原告遂起诉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归还6000元。在审理中,被告谢某主张该借款已过诉讼时效。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2720

主题

3626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8981
在线时间
691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10: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点评】:

      原告明知该借款于2003年5月应归还,但是原告怠于行使其主张匡某还钱的权利,根据民法规定,该借款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该借贷关系并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终止等情形,因此该借贷关系已过诉讼时效,被告主张已过诉讼时效应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14:41 , Processed in 0.087175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