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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宁海县参保单位申报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的事项,一起来了解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23日
二、缴费基数核定办法
(一)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9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参保人员2020年度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19070元和3815元。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月缴费基数,由雇主按参保人员本人2019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19070元和3815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根据2020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由本人自主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于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缴费基数或统一调为2020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1.原缴费基数高于2020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的,2020年度仍愿意按原缴费基数缴纳的;
2.原缴费基数为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的,并愿意按2020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
三、缴费基数申报办法
(一)网上申报(文末“手把手”教你操作!)
参保单位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下方的“社会保险申报”图片链接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首次登录用户需要录入经办人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未申报调整办法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参保人员的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五、其他相关问题
(一)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申报确定的缴费基数向主管税务机关及时缴纳社保费款项。
(二)基数申报地点:
1、宁海县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会展中心北楼一楼统征申报窗口),咨询联系电话:65599032、12345;
2、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宁海县2020年度企业单位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表
宁海县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表
线上操作指南 可线上操作单位人员新增 续保中断,还能变更社保基数 赶紧来看!
进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点击社会保险申报。
通过该系统专管员可以线上操作单位人员新增,续保中断,还能变更社保基数,实现零跑腿~
— 操作指引—
1.用户登录
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纳税代码(纳税代码中如有字母需大写)。如果有修改过初始密码却忘记,可以点击忘记密码找回。
2.基数申报
点击“业务操作”,左边栏目选择“基数申报”,选择“基数申报录入”。点击查询,在“上报月工资”一栏输入每个人的年度新基数后,点击右上角“暂存”。
点击左边栏“基数申报提交”,查询确认每个人的新基数后,点击右上角“提交”。
后续关注“申报结果查询”。如需要修改已申报基数,则在前一次基数申报审批完成后,点击左侧“已申报基数修改”模块办理基数修改业务。
3.人员新增、续保或中断
点击“业务操作”,左边栏目选择“业务期申报”或“结算期申报”(结算期申报仅限每月月底关账后使用)。选择“人员新增”,输入参保人员信息,打*号为必填项目,填完后点击右上角“保存到草稿箱”。
选择“人员续保”,输入参保人员信息,打*号为必填项目,填完后点击右上角“保存到草稿箱”。
选择“人员中断”,输入中断人员信息,选择“变动原因”,填完后点击右上角“保存到草稿箱”。
点击“我的文档”,进入左边栏目“草稿箱”,选中要申报业务,点击右上角“申报”。
后续关注此业务是否审核通过。如遇不通过,则会有提示不通过的原因。
来源:宁海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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