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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en9591

[曝 光 台] 执法单位这样执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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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8 16:5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石头移了空了别人就会停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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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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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9 14:1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交警很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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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21:10: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不是交警,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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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21:1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wangyuanfs 发表于 2020-7-18 16:54
石头移了空了别人就会停进去了

抵制如此私利奸商,绝不进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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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21:1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viviking 发表于 2020-7-18 16:40
真正帮忙解决老百姓问题的有人??他们只管执法,完全不管老百姓是否有困难。

工作作风与责任体制问题,造成大面积喜庆表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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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21:1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深山红豆杉 发表于 2020-7-18 15:07
执法者自己就在此,还要另外打11 O来处理此事,这不是浪费资源吗?难道他们分工那么明确?抄罚单就不用管理 ...

抵制私利商家,绝不进店消费。让财金流决定店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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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22:17: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确实有点过分
第一,不管是交警还是行政执法局都只会贴罚单,对一些商家私自放石墩子和交通锥等来占用原本就紧张的车位视而不见,那么做为老百姓就有疑问了,这是为了赚钱来贴罚单的呢?还是为了梳理交通呢?
第二,对这些放障碍物的商家要出台一些处罚政策,不然会越来越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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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23:0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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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1 06:1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家家乐旧货市场 发表于 2020-7-4 19:56
现在停路基上的车城管罚单贴的欢,这种罚单网上还没法处理

是的。 年检的时候 一起交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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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2 06:0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于2020年7月21日反映“宁海县综合局执法人员现场回答”事项,经工作人员调查,现处理答复如下: 接到你的投诉后,我局及时进行调查。关于“私占停车位”问题,经查,根据《浙江省实施& lt;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gt;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已建议平台转交警部门处理。 关于“执法态度”问题,目前我局已对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执法态度,强化监督管理,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经办人:杨 ⅹx联系方式:6557ⅹxxx 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1日。标准的官文,疑问在于:石墩子还在原处,应公布执法人员姓名,职务及调查经过。应公布处罚相关资料。因此评价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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