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投诉:住建局动建“断头金山路”现场不公示施工许可证等信息,违法必查!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主管+监管主责部门,滥用权力指使四辆大型挖机于11日下半夜偷偷进入“断头金山路”施工现场,昨天又偷偷绕道进入一台,已有五台挖机趴窝在现场,均被依法有理的建设村群众制止,僵持今天已是第4天了。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现在违法动建“断头金山路”施工现场,看不到法律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等必须公示的信息,对此,施工单位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违法事实,建设村群众制止其违法动建行为依法依规正义有理,作为宁海县住建局主管和监管责任部门,必须依法承担主管和监管责任!到时查处存在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监守自盗,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责任更大! 也特别提醒金伟科主管领导,不要自以为大权在握“批证有证有效”,可以为所欲为乱作为,请记住你自己在争议现场向建设村群众表态承诺的话:“证被撤销承担在职责任”,届时你自知之明吧。 再再次强烈要求宁海县住建局的领导们,要面对现实,倾听民意,依法行政!首先要依法说理在先,坐下来与建设村干部群众说明沟通,这是懂法理智的建设村干部群众诚心诚意的再三要求,老百姓们已经是“有话在先”,宁海县住建局领导们仍罔顾民意一意孤行、违法蛮横强权施政,有后台也不会有好的结果,法治社会,法律毕竟大于强权! 敬请宁海县住建局再指使一下施工单位马上拉回现场的五台挖机,早日平息一下事态吧!否则,建设村群众针对政府部门及主管责任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在明知故犯下监守自盗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的事实将逐级向市、省级、中央第四巡视组投诉举报!直至得到公平正义的结果! 现请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态度回复目前这一个现实的问题:在动建“断头金山路”现场没有公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信息,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对此,你们作为主管监管部门应当做如何处置措施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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