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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拘禁包工头30小时 俩女老板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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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0: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开办讨债公司,女老板受人之托带人将欠债的包工头非法拘禁30多个小时。记者日前获悉,孙某、吴某等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决1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孙某和吴某原来均供职于讨债公司,做“客服”工作。在发现替人讨债获利丰厚后,二人辞职成立了北京金诺方舟商务调查公司,实际上干的是替人讨债的买卖。
   
      公司成立不久就接到一单生意。田某等人被包工头严先生拖欠工资等,田某放弃诉讼解决劳资纠纷,找孙某和吴某帮忙讨要4.7万元,并提供了严先生的手机号码。
   
      吴某给严先生发短信,自称与其是同行,并利用女性的身份,渐渐取得了严先生的信任。
   
      2009年8月底,吴某以想转包工程给严先生为借口,将严先生从内蒙古骗到北京。严先生被带到位于丰台望园东里的公司内后,立即被吴某找来的三名男子控制住。众人拳打脚踢,逼着严先生给家人打电话筹钱还债。
   
     严先生的妻子立即赶到北京,向警方报案。
   
     2009年9月2日,警方将吴某、孙某等人抓获。此时,严先生已被关押30多个小时,并被打成了轻微伤。
   
     最终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吴某有期徒刑8个月。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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