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7183|回复: 1

跳槽去竞争对手公司被“老东家”起诉

[复制链接]

1450

主题

1865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7073
在线时间
118 小时
发表于 2020-12-4 11: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跳槽去竞争对手公司被“老东家”起诉
法院:违反“竞业协议”,支持索赔
  
      工作期间与公司签了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却去了与“老东家”竞争对手的公司。近日,杭州湾新区一员工跳槽被“老东家”起诉要求赔偿。
       2013年1月,黄某入职杭州湾新区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2014年9月,双方签订《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一份,约定黄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的2年,负有竞业限制义务。该协议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进行了约定,同时规定了黄某若违约,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前最后一年的年收入的1倍作为违约金。
      2017年12月,黄某从公司离职。据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黄某的工资性总收入为42万余元。自2018年1月起,该公司按照之前所签协议的相关约定,每月向黄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1.4万余元。
      然而,就在“老东家”陆续向黄某支付了22个月计近30万元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后,却突然发现黄某从自家公司离职后不久,便去了一家跟自己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对手公司上班。“老东家”认为,黄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遂诉至慈溪市人民法院。
      庭审时,黄某辩称,他离职后不久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年3月,他被这家公司派遣至“老东家”竞争对手公司上班,他离职后去的这家公司与“老东家”并没有竞争关系,故自己并未违约。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老东家”与黄某签订的《员工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协议,双方均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公司按约向黄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黄某未遵守协议规定,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任职,已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返还违约期限内竞业限制补偿金及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为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黄某返还“老东家”此前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8万余元,并向“老东家”支付违约金42万余元。
      黄某对一审判决不服,随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得当,最终予以维持。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童盈芳 徐榕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67

主题

3227

帖子

5644

积分

Lv.12 七品知县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5644
在线时间
113 小时
发表于 2020-12-7 17:48: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穷不与富争,民不与官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3 11:00 , Processed in 0.082098 second(s), 24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