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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民法典|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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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9 14: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比,民法典新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的遗嘱形式。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条变迁:拆分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0410]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 2020.05.28发布 / 2021.01.01施行 / 法律 / 尚未生效
      关联关系:解释说明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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