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政府领导告知, 宁海县回竹路以南,桃源路以西,原颜公河以东,金水路以北,依据宁海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回复说:经查阅2009年土地二调数据,该地块土地性质为林地,证收这片农村集体土地时的年月日,征收时的性质是林地还是耕地? 我是土生土长的宁海人,这片土地曾是稻谷飘香水稻田,养育着宁海人民,宁海自然资源规划局的领导基本都是宁海人,出宁海城关北门是一片优质良田都应该知道吧,宁海县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天天学习dang中央核心思想,中央部署全面制止农用耕地非农化也应该学习过,关于dang中央领导人下达的受理事项,宁海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应该藏着掩着睁眼说瞎话,那样做如同学生考试故意作弊,个人认为这样不好。这里的土地性质到底是林地还是良田耕地,在公众面前实事求是说也无不妥,请宁海县领导务必告知:回竹路以南,桃源路以西,原颜公河以东,金水路以北,是那年那月征收的,证收这片农村集体土地时的性质是林地还是耕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宁海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校军局长领导的指鹿为马的告知书。
补充内容 (2021-3-29 23:09):
投诉宁海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无视国家粮食安全,请市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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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21-3-31 17:48):
宁海县政府桃源街道应出具文件书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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