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2869|回复: 3

打招呼就能判缓刑?她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却没想到......

[复制链接]

1655

主题

2616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1878
在线时间
62 小时
发表于 2021-3-29 15:23: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因涉嫌介绍卖淫罪,闫某被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候审。经历了20多天的刑拘,闫某对于“高墙内”的生活充满恐惧,得知自己涉及的案件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她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当闫某听张某说,可以去检察院“走关系”判处缓刑的时候,闫某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
      直到仙居县法院的落下法槌,闫某被判处实刑,她才意识到这是一个巨大的骗局。3月23日,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刑。
      2020年年初,有案在身的闫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张某。在诉说了自己心中的苦闷后,张某的回复让闫某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走到检察院这一步了,除非花钱走走关系”。闫某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赶紧请“军师”帮忙。
      张某仔细询问了闫某案件的具体情况,告诉闫某“走关系还是需要钱。”“我在检察院和法院都有熟人,我还认识检察院‘副院长’,能帮你走关系。”看到张某的回复,闫某表示自己只能凑出四五万元。
      之后,张某陆续以走关系需要请客、吃饭为由,向闫某索要钱财。多次转账后,囊中羞涩的闫某表示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钱了,希望张某垫付一部分。张某虽极不情愿,但也表示会帮忙垫付。之后张某又多次向闫某索要“帮忙垫付”的费用。
      2020年7月21日,承办检察官告知闫某认罪认罚从宽相关制度,并表示量刑建议可能为8个月。
      得知自己可能被判实刑的消息后,方寸大乱的闫某转头就去找了张某,“军师”劝她不要认罪认罚。“这个量刑不是检察院说了算的,而且没有8个月的说法,要么就1年,要么就3年。”
      面对信誓旦旦的张某,闫某想起了检察官和律师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介绍,认真考虑后,闫某还是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闫某并没有死心,她不断询问张某是否已去走关系,并得到了张某“已宴请法院工作人员吃饭、娱乐”等回复。
      2020年8月12日,闫某介绍卖淫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前,张某通过微信叮嘱闫某,“千万不要承认自己介绍卖淫的事”。可是自己已经签了认罪认罚,不承认罪行会不会受影响?面对闫某的疑惑,张某斩钉截铁地表示,“不会有任何影响”。随后,满怀着判处缓刑希望的闫某被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不是说好的走关系能判缓刑吗,怎么还是判了实刑?”庭后,面对闫某的质问,张某回复“在法院阶段出了问题”。此时的闫某终于醒悟——所谓的“走关系”是个巨大的骗局。
      眼看着就要入所服刑,心中满是懊悔的闫某在入所前将此事告知了妹妹,并将与张某的电话号码交给了她。
      妹妹想要为姐姐讨回被骗款项,但多次沟通后均遭张某拒绝,她选择了报警。
      2020年9月9日,张某主动投案,并交代自己编造“在检察院、法院有熟人,可以帮忙走关系”的谎言欺骗闫某,使闫某主动交付钱财的犯罪事实。令人忍俊不禁的是,原本劝别人不要认罪认罚的张某,在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却选择了认罪认罚。
      经审查,仙居县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该案开庭审理,张某被当庭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7

主题

500

帖子

1725

积分

Lv.5 举人

Rank: 5Rank: 5

积分
1725
在线时间
109 小时
发表于 2021-3-29 22:13: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175

帖子

545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54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3-29 22:5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高手在人间这么小的案件还走关系 6个月都赚不来5万 而且让人走关系自己去认罪 无语 不怕神一样的敌人 就怕一样的队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4

主题

5104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252
在线时间
1146 小时
发表于 2021-3-30 20:4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那钱退回给被骗的闫某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6 21:54 , Processed in 0.085186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