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3778|回复: 3

墓碑上的"署名"之争

[复制链接]

1450

主题

1865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7073
在线时间
118 小时
发表于 2021-4-5 16:39: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追思怀远祭清明,按照传统习俗,丈夫离世,妻子的名字也会被刻到墓碑上。
      其实,墓碑上这份意义非凡的亲属署名,也受到法律保护。
      三门县一名老人离世前有两任妻子,后任妻子因老人与前妻的子女没有给她在老人墓碑上“署名”而起了争执。今年年初,三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墓碑署名权”纠纷案。
      案情详解
      三门的方某丧夫后,与离异的陈某结缘,二人在花甲之年再婚,虽未共同生育子女,但相处了近二十年。然而这些年里,方某与陈某的四名子女相处地并不融洽。
      2020年8月,陈某因病离世,陈某子女为他购买了公墓,并操办了丧葬事宜。事后方某发现,陈某子女在墓碑上刻了他们生母王某的姓氏,但并未刻上自己的姓氏,方某觉得很难受。
      方某与陈某子女争论,并拿出一份与陈某在婚前签订并经公证处公证的协议。协议写明“死后坟墓做在一起,丧事由双方子女协商办理”,方某认为,陈某子女不加自己署名的行为,不仅违背陈某的生前意愿,也侵犯了自己作为配偶的权利,便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庭审中,陈某子女认为,其生母王某尚健在,也希望生母百年之后能与父亲合葬在一起,况且方某与前夫的子女已将其名字署在其前夫的墓碑上,表明方某愿意与其前夫共立坟冢,不加方某署名更利于双方后代各自进行祭祀。陈某子女的答辩也合乎情理。
      为平衡权利与情感的冲突,经法庭组织调解,陈某子女愿意拿出7万元作为方某放弃署名的经济补偿,方某考虑后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现行的民法典对墓碑署名并无明文规定,但方某要求署名符合社会伦理及公序良俗,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一方面考虑到陈某与方某并无共同子嗣,且方某也有前夫的“落碑署名”,另一方面陈某子女给予方某经济补偿,也是出于对死者生前意愿的尊重,且长远上有利于保护后人对前人的追思情感,故这一调解结果,对双方来说是公平的。
      法官说法
      本案主要涉及一种民事权利,称为祭奠权,或称悼念权,在民法中尚无明文规定。所谓“祭奠权”,实质上是基于传统习俗产生的一种权利,体现了我们社会生活中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一般人格权。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也体现了我国对于公民各类民事活动权利保护的高度重视,作为一般人格权中的“祭奠权”,它的内涵包含涉及逝者的多方面权利:
      有对死者死亡事实的知情权;
      以妥善方式安葬死者的权利;
      对死者进行悼念的权利;
      如本案所涉及的在墓碑上进行署名的权利等。
      一般而言,作为死者的近亲属,均可平等、合理地享有上述所有权利,但这些权利有时也会和死者生前的遗嘱、意愿相冲突,各近亲属之间也会因意见不一致发生矛盾纠纷,而法院裁判会结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死者生前意愿、维护家庭关系和睦等价值观念。
      来源:三门县人民法院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926

主题

1万

帖子

7万

积分

Lv.21 亲王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76253
在线时间
4147 小时
发表于 2021-4-5 17:0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有钱好办事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937

主题

14万

帖子

77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772159
在线时间
10617 小时
发表于 2021-4-5 18:5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按中国传统习惯,应该加现任妻子的名字而不是离异的前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2

主题

5081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127
在线时间
1146 小时
发表于 2021-4-5 21:1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看样子钱确实是好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3 07:47 , Processed in 0.078395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