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方景霞) 昨日下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真民,副主任王能迭、赵秀萍、潘红月、范建军、柳正维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杨钻、县法院代院长郑松,县监委、县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报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王军海、沈纾丹、李铭胜的宁海县副县长职务;免去黄胜的宁海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高为民的宁海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陈俊超的宁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决定免去李铭胜的宁海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陈锦杰为宁海县副县长,俞其为宁海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命赵睿利为宁海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张飞忠、黄胜为宁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会议决定接受练节晁辞去县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由张飞忠副检察长代理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委会关于增补王辅橡为宁海县选举委员会副主任的决定和关于撤销县人大常委会六项决定的决定。 会上,徐真民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会后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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