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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误入歧途,母亲接到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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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4:0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作为母亲,确实是因为我疏于管教才导致孩子误入歧途,不知道女儿整日来往的都是一些社会不良青年。接下来,我一定会加强对她的教育,也要更加关心她的日常交友情况,有机会还是要让她继续上学读书。”24日下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向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小华(化名)的母亲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时,小华母亲自责地说道。现场,她接受了承办法官的家庭教育指导。
       这是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后,宁波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小华今年17岁,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因为没能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母亲一直觉着对女儿有所亏欠,平时也不敢对女儿说重话。再加上母亲平时工作较忙,对小华疏于管教,小华渐渐养成了叛逆的性格。
       读完初中后,小华就辍学了,整日无所事事,结识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鄞州法院判处小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对小华缺乏管教,对女儿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违法行为,没有及时有效地监护干预,放任她辍学并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加强对小华的监护管教,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鄞州法院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小华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不能因务工、无时间、无精力等原因疏于管教,要加强管教约束,掌握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该指导令要求小华母亲加强对小华的管教约束,要有效、及时预防及矫正小华的不良行为及违法行为,同时关注小华心理健康及文化知识的学习情况,教育其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良好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另外,针对单亲妈妈在管教孩子方面可能存在的困境,鄞州法院已对接鄞和社会协同治理创新实践园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培训师,将定期为小华母亲提供“一对一”辅导,围绕解答子女教育困惑、构建良好亲子关系、正面管教等方面进行针对性指导。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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