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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货物灭失,已收运费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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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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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2 10: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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