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6614|回复: 0

3岁以下婴幼儿如何做好防护?这些要点家长们务必注意!

[复制链接]

571

主题

855

帖子

7251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251
在线时间
146 小时
发表于 2022-4-22 11:0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目前3岁以下儿童,尚无新冠病毒疫苗,针对这一免疫空白,如何做好防护?这些建议请查收!
      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在照看低龄儿童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日常健康监测,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不要对着孩子打喷嚏、咳嗽等。
      婴幼儿日常生活用品单独使用。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应培养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不乱摸、不吃手、不挖鼻孔、不揉眼睛等。
      婴幼儿家长、监护人、看护人、同住人以及给婴幼儿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全程接种疫苗,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孩子。
      婴幼儿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
      减少聚集,包括简化个人行程轨迹,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减少感染的风险。尽量缩短儿童在医院就诊或疫苗接种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外出前,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合理规划行程,选择人少、通风良好的地方玩耍;外出时,避免让孩子直接用手触摸公用物体表面,触摸后需及时洗手。
      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要引导儿童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当家长、监护人、看护人以及服务婴幼儿的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时,应尽量避免与孩子直接接触。
      儿童房间保持整洁,通过适时开门和开窗保证足够新风量;避免长时间停留在空调房间中。
      在疫情流行期间,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以及服务婴幼儿的工作人员,要配合好当地采取的防疫要求。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为了孩子的健康,我们共同努力!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4-19 19:28 , Processed in 0.094015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