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草长莺飞,它美丽异常,形状似火焰跳动,又似蝴蝶出茧,然而它却是万恶之源——罂粟花! 近日,宁海公安连续查处3起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3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处罚。 4月21日,强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上渔村一户人家门前种着一片罂粟,民警立即联系该户人家对其进行铲除,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徐某已经78岁,偶然间捡到两个罂粟果实,其听闻罂粟可以止痒、止痛,眼看着夏天来临,蚊虫增多,于是便将种子种在了家门前的空地上。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照料”,罂粟“长势喜人”,不过没等到果实完全成熟,便被民警查获了,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徐某深刻认识到私自种植罂粟行为的严重性,配合民警一起将所有罂粟铲除,经清点共计铲除14株。 此前,民警在走访排查时,发现辖区一无主田地内种有大量罂粟,当场对64株开花的罂粟予以铲除。
同一天,梅林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时,发现陈某家中四楼阳台上,种植着一丛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植物,经鉴定确认是罂粟,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陈某认为罂粟可以作为药材,便在自家阳台上进行种植,民警当场将23株罂粟全部铲除。
4月23日,跃龙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水车村陈某家中种植罂粟,民警到场后,发现陈某因为手臂骨折疼痛,听说罂粟有止痛效果,便利用围墙边空隙进行种植,民警当场对28株罂粟进行铲除,并将陈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这些都不是私种罂粟的理由!种植罂粟不仅不能收获甜美的果实,反而会酿成大祸,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宁海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