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8498|回复: 5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永久租赁”行吗?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2400

主题

4259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2656
在线时间
255 小时
发表于 2022-8-4 13:10: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于是有的人动起了歪脑筋,改买卖为“永久租赁”,这样的“妙招”可以吗?
      基本案情
  刘某晓与父亲刘某法、母亲韦某娥、祖父(已去世)、祖母等5人属于广西百色田东县某村同一家庭户,户主为刘某法。1991年10月,该户共分配得宅基地面积约402.11平方米,1992年12月刘某法办理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09年6月14日,为偿还家庭债务,刘某法、韦某娥与陆川县某村的吴某菊签订了一份《宅基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刘某法、韦某娥自愿把属于自己所有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以10万元永久性出租给吴某菊。
  签订协议后,吴某菊支付了“租金”10万元,并于2010年8月建设完成一幢两开间二层楼房及围墙,随后一直使用至今。
  刘某晓认为,宅基地为家庭所有成员共有,父母在与吴某菊签订协议时未征得其与祖母的同意,且吴某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刘某晓将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被告吴某菊拆除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并退还宅基地。
      法院判决
  案件的焦点:刘某法、韦某娥与吴某菊签订的《宅基地租赁协议书》是否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法、韦某娥与吴某菊签订的《宅基地租赁协议书》,从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内容,以及交易所指标的物分析,其民事法律关系本质上是双方关于刘某法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合同,并非双方所称租赁合同关系,吴某菊所支付的“租金”10万元实为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款。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第九条、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本案所指的宅基地禁止买卖,非经法定程序,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转让。且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专享,具有身份关联属性,用以保障农民的生活、耕作、居住权益的实现,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权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吴某菊并非刘某法、韦某娥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据此认定该协议无效。
  针对原告要求被告吴某菊拆除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建筑物、返还土地的诉请,法院认为,根据公平原则,应由签订《宅基地租赁协议书》双方另行妥善处理好损失赔偿问题后方才适合进行建筑物和土地返还问题的处理,故对刘某晓的该项诉请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或宅基地买卖合同均无效
  现实生活中,与农民签订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或者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该行为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扰乱了国家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因此所签订的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同样,由于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为了保障居者有其屋而无偿准予符合条件的村民使用的土地,村民对其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依旧归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不能随意卖出,买卖宅基地的合同,也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属于无效合同。
  用“租赁合同”之名行买卖宅基地行为之实,不受法律保护。
  刘某法、韦某娥与吴兰菊签订的《宅基地租赁协议书》明确约定:刘某法将房屋永久租赁给吴某菊,全部租金付清后,不管过多少年,该房产的利益均与刘某法无关。从约定内容可以看出,当事人之间的达成的真实合意是永久性转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而并非在租赁期限内单纯使用宅基地。且上述永久租赁合同约定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属于买卖行为,应按照农村房屋买卖规则认定所谓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故法院认为,本案名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实为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涉宅基地买卖的行为未征得当地村委会的同意,也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等手续,因此合同无效。
      来源:百色中院、湖南高院、山东高法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40

主题

992

帖子

5193

积分

Lv.12 七品知县

说出来干嘛 你以为我会同情你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5193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2-8-4 17:3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因为家庭债务而变卖了一个无法变卖的财产。度过了家庭危机,过了10几年,家里小孩长大了,觉得这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就状告曾经间接帮助过他们家的人?算不算白眼狼行为。
回复 支持 7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4

主题

799

帖子

1517

积分

Lv.5 举人

Rank: 5Rank: 5

积分
1517
在线时间
37 小时
发表于 2022-8-5 12:0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每次来都要注册 发表于 2022-8-4 17:38
因为家庭债务而变卖了一个无法变卖的财产。度过了家庭危机,过了10几年,家里小孩长大了,觉得这是自己的权 ...

这也是我国的传统哦,先不管事件本身合不合法,但起码的做人是毫无底线和信用的..也告诫我们不要贪小便宜..这是搁谁身上都窝心哦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37

帖子

18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18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2-8-6 17:40: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个村的能买卖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91

帖子

375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37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2-10-10 13:04: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沙城 发表于 2022-8-6 17:40
一个村的能买卖吗

不能买卖,一户一宅政策一下来了,祖辈留下来没人住的房子,村里通知都要无偿注销掉,三十年前村里批下来建起来的房子(现居住的房子)如果想要办房产证的话,都要把祖辈留下来的老房子土地证注销掉,然后再罚款3000元(三十年前村里批给你的是犯法的,所以要罚),我们村自己执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91

帖子

375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37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2-10-10 13:12: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沙城 发表于 2022-8-6 17:40
一个村的能买卖吗

不能买卖,一户一宅政策一下来了,祖辈留下来的老房子,村里通知都要无偿注销掉,三十年前村里批下来建起来的房子(现居住的房子)如果想要办房产证的话,都要把祖辈留下来的老房子土地证注销掉,然后再罚款3000元(三十年前村里批给你的是犯法的,所以要罚),我们村已经执行了,村民们怨声载道,万一若干年后老房子变危房了,万一政策下来要全村改造话,或者被征收的话,那么跟村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4-19 09:54 , Processed in 0.099561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