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2939|回复: 1

好心借车反被卖,这场“投资”的真相,听听都要摇头

[复制链接]

2067

主题

3040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049
在线时间
138 小时
发表于 2022-11-25 14:21: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关系好的同事之间借个车,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对海宁的李先生来说,借车却借得人都气煞——好心出借的车,竟然被同事卖了……
      近日,这起诈骗案,在海宁法院开庭审理。
      李先生在海宁某企业工作,和同事韩某关系比较好。今年上半年的一天,韩某对李先生说,自己想开一家拉面店,问李先生愿不愿意合伙经营。听韩某说的条件不错,投资也不高,李先生便同意了。之后,韩某数次带着李先生,去找所谓的拉面店老板,商谈店面转让事宜。
      看韩某热情很高,事情也办得似模似样,李先生十分信任,就将相关事项全权交给了韩某处理,并陆续向韩某转账了近5万元投资款。
      又过了一段时间,韩某称拉面店需要采购原材料,而自己又没有车,想借李先生的汽车去进货。李先生毫不怀疑,很爽快地就将车借给了韩某。
      然而,车借了钱也投了,这拉面店却迟迟没有动静。之后,李先生更是发现,韩某索性失联了。他察觉不对劲,赶紧报警。
      警方介入后,不久将韩某抓获,此时李先生才得知,韩某竟有多次犯罪前科。所谓的拉面店,纯属子虚乌有,是他编出来骗钱的幌子。李先生此前的投资,早被韩某用在了给网络主播刷礼物、打赏,以及自己的日常开销上。最离谱的是,他借给韩某“进货”的车,也被韩某以区区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车商,并把钱挥霍掉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韩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最终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57

主题

8089

帖子

6万

积分

Lv.21 亲王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62782
在线时间
3650 小时
发表于 2022-11-25 21:3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二手车商会收这车?脑子没病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3-28 21:27 , Processed in 0.080921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