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8473|回复: 2

13岁女孩与16岁男孩一同住宾馆被性侵,宾馆担责吗?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2123

主题

3135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809
在线时间
94 小时
发表于 2022-12-29 11:0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陕西咸阳乾县法院公布一起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遭性侵,宾馆担责案。某日凌晨,13岁女孩王某和16岁男孩吕某一同前往某宾馆,宾馆经营者明知二人均系未成年人,却未登记核实即安排入住,后王某被吕某性侵。
      法院认为,宾馆因未核实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造成原告被性侵,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判令宾馆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连带赔偿王某精神损失5000元。
    (北京广播电视台)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6

主题

91

帖子

366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366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2-12-30 19:3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

帖子

10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10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3-1-1 09:3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13岁就5000,令人唏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2 16:51 , Processed in 0.079174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