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优化餐饮服务项目选址,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环保、自规、住建、市监等多部门,持续推进餐饮“油烟禁设区”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近日,我县第六批餐饮“油烟禁设区”名单出炉,将东方逸境、北宁府、宁杏府、南馨苑、蒲湖花园(一期)5个新交付小区的162个商铺,纳入餐饮油烟禁设范围。
餐饮店油烟检查
自划定餐饮“油烟禁设区”以来,过往新建小区周边油烟扰民问题突出的情况得到极大改善。今年上半年,属地各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120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排放情况,排查1000余家,发放书面整改文书52家;开展9次油烟排放第三方检测工作,达标率100%。
餐饮服务项目第六批禁设地址(门牌号):
宁海县桃源街道东方逸境小区
兴海北路756号—兴海北路766号(双号连续,兴海北路760号为小区大门)
宁海县跃龙街道北宁府小区
跃龙路25号、跃龙路25-1号—跃龙路25-16号(号码连续)
跃龙路27-1号—跃龙路27-19号(号码连续)
北斗北路221号、北斗北路221-1号—北斗北路221-5号(号码连续)、北斗北路223号、北斗北路223-7号
北斗北路225号、北斗北路225-1号—北斗北路225-5号(号码连续)、北斗北路229-2号—北斗北路229-8号(号码连续)
银河路16号-70号(双号连续)
宁海县跃龙街道宁杏府小区
西大街28号-66号(双号连续,其中商铺34号、44号、54号、64号不存在)
宁海县跃龙街道南馨苑小区
柔石南路153弄1号-51号(单号连续,23号为小区大门)
柔石南路123号-柔石南路133号(单号连续)
柔石南路139号-柔石南路151号(单号连续)
宁海县跃龙街道蒲湖花园(一期)小区
北大街101号-北大街115号(单号连续)
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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