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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会抽中11万现金,公司反悔,法院判决:必须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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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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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15:3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又到一年一度的年会季,为了活跃气氛、鼓舞士气,许多公司会在年会开设抽奖环节,广东职工小李就曾在公司年会上抽中11万大奖,可不料开心事最后变成糟心事,还与公司闹上法庭。
      据中工网报道,2017年8月,小李入职某通讯设备公司担任前台一职,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8年春节前夕,公司举办年会,全体员工和部分供应商参加。在抽奖环节中,小李抽中11万元现金大奖,公司当场向其颁发了奖券。事后,公司只向小李支付了20300元,并拒绝支付剩余部分。2018年4月,小李从公司离职,随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剩余奖金,未获支持。小李不服,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小李称,公司年会设立抽奖,奖金奖品的性质属于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年终福利,无论哪个员工抽中,公司都有义务足额支付。公司则表示,该奖金面向的群体是所有参加年会的人,除了本公司员工,还包括与会的供应商,因此,该笔奖金属于公司赠与,公司可以撤销该赠与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企业在年终晚会上设立抽奖环节,是企业为了活跃现场气氛而设置的互动活动,是向员工提供非法定福利的方式之一。对于中奖者,企业负有兑现奖金奖品的义务。
      法律上,中奖行为属于射幸行为。法律并不禁止企业以射幸方式向员工提供非法定福利,据此,射幸行为并不影响该项福利的定性,员工中奖后,企业应依约兑现。
      本案中,小李所获得的奖金来自中奖,在其中奖之前,该奖金是否会被小李抽中,存在不确定性,并非事先已经确定企业将奖金无偿给予小李。故此,企业称11万奖金为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该案经两审终审,最终判决公司应向小李支付奖金差额89700元。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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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0 16:05: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工伤医疗费用了都不能报销呢,到时候离职了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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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0 19:0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个劳动仲裁有点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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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1 11:05: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散木 发表于 2023-12-20 19:01
这个劳动仲裁有点弱

我在双林公司弄个工伤医疗费都不能报销,到时候直接走起诉了,劳动仲裁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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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2 07:0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应该是因为中奖的不是内定的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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