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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紧急变道,逼停后车…警方通报:林某,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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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0 11:12: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一言不合开“斗气车”,不仅违法,更危害交通安全。今天,浙江交警就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高速路怒逼停后方小车
      近日,温州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分水关长下坡路段时因自己无心的一个行为,导致对方驾驶员“路怒”。对方车辆在高速上紧急变道别车,还一度在第一车道上逼停自己,十分危险。
      温州高速交警经调查了解,当时林某驾驶白色小车从福州开往温州,途经G15沈海高速分水关长下坡路段时,一辆银灰色小车完成变道后,在林某车辆前方减速,险些造成追尾事故。林某被对方的行为激怒,他立刻急踩油门在变道超车后便将车辆刹停,以此逼停对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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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交警还发现,驾驶员林某在行车过程中存在开车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林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最终,林某因高速主线停车及开车使用手机的两项违法行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及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路怒”没有赢家,“安全”才是底线。如果高速行车遇不文明行车行为,可以拨打12122报警处置,切勿自行在高速上别车、斗气。
      来源:浙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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