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800|回复: 0

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向业主收取管理费,业主可以不交吗?

[复制链接]

1444

主题

2108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344
在线时间
236 小时
发表于 2024-7-31 10:3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不可以。民法典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除了物业服务企业外,还可以是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就是“其他管理人”的一种,这种管理属于物业自治管理模式。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授权,组织物业管理、收取必要的管理费用,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有权起诉违反管理规约拖欠物业费的业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二款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条第一款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8 15:29 , Processed in 0.079525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