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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社保待遇 快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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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8 09: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你的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办好了没?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对于超期12个月未进行认证的市本级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我市将于2月底暂停其待遇发放。
      为保障基金安全和定时足额发放,正在领取企业退休基本养老待遇和病残津贴的人员、正在领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正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正在领取工伤定期待遇职工、工伤供养、职工遗属、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正在领取宁波社区综合补贴的省部属企业退休、援外回甬定居人员等5大类群体,需要每12个月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222.75万名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需要进行认证,目前市本级仍有197名待遇领取人员超期未通过认证。
      该怎样办理待遇资格认证?记者了解到有关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在线下,有需求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线上,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办理人脸识别自主认证或亲友协助认证,也可通过“支付宝”“掌上12333”自助办理。境外居住人员则可通过“中国领事”APP自助认证。
      社保待遇暂停发放后,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可联系社保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手续,社保待遇则将于认证通过的次月恢复发放。对于确已失去领取待遇资格者,其亲属应及时办理待遇清算手续。
      来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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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8 12:3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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