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1280|回复: 12

[网友播报] 新规发布!宁海想买房的速看!

[复制链接]

888

主题

1105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0146
在线时间
76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08:5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日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优化调整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一起来看。
      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开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现就优化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
      二、计算规则
    (一)居住小区向全体业主全天候免费开放的下列不封闭公共空间,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1、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在室外一层、无围护结构、顶盖宽度不大于3米的开放式风雨连廊。
      2、住宅底层仅作为休闲、交通、绿化、健身、儿童游乐、文化交流等公共功能使用的架空空间。
      3、位于居住小区沿街的主要出入口,不超过2处,每处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仅作为小区通行使用的小区门厅。
      4、独立设置的,地下室出室外地面的楼梯间、电梯井,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坡道顶棚。
    (二)为居住小区配建的具有公共属性,产权移交相关部门(政府指定单位)或归全体业主共有的下列非营利性配套设施,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1、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为居住小区配套的变配电房、开闭所、环网站、水泵房、垃圾收集房。
      2、除详细规划要求配建的社区级及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外,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政府指定单位)的社区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室内体育用房、文化设施用房。
    (三)居住建筑不封闭阳台进深不大于2.4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因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轨道等噪声影响,以及公建化立面等有特殊要求的居住建筑,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需采用封闭式阳台的,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阳台进深大于2.4米的,超过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居住小区内独立设置的且专门用于停车的停车楼、室外非机动车棚,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三、相关管理要求
    (一)各区(县、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加强管理,经济技术指标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附图,以及预测、实测报告,应准确列明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建筑面积。
    (二)本通知自2025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项目以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划拨项目以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时间为准。此前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开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新需求,结合宁波实际,制定《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心在于通过居住项目部分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等的不计算容积率,鼓励开发商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和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好房子”。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
      4、《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明确适用范围、计算规则和相关管理要求。
    (一)明确适用范围。考虑到公平性,《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
    (二)明确四类计算规则。
      一是提升公区品质。居住小区向全体业主全天候免费开放的不封闭公共空间,包括符合一定条件的风雨连廊、底层架空空间、小区门厅、独立设置的楼梯电梯、车库坡道顶棚,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二是加强配套保障。为居住小区配建的具有公共属性,产权移交相关部门(政府指定单位)或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非营利性配套设施,包括为地块配套的社区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室内体育用房、文化设施用房,变配电房、开闭所、环网站、水泵房、垃圾收集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三是优化阳台设置。居住建筑不封闭阳台计算1/2容积率面积的进深限制由1.8米调整为2.4米;对因噪声影响、立面公建化等特殊要求,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要求封闭的阳台,计算1/2容积率;对以上两种情形的阳台,进深超过2.4米的,超过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四是扩展停车空间。根据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实际配建需求,可利用地上空间作为停车配建使用,对居住小区地上独立设置的停车楼以及室外非机动车棚,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三)明确相关管理规定。一是加强管理,相关环节应准确列明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建筑面积。二是适用节点,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项目以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划拨项目以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时间为准。《通知》施行时间前已发布出让公告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二次转让项目等不适用。三是此前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内容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25

主题

3734

帖子

8697

积分

Lv.15 四品知府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积分
8697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09:37: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25

帖子

630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630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10:4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6080

帖子

3万

积分

Lv.19 宰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38166
在线时间
331 小时
QQ
发表于 2025-2-23 18: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106

帖子

14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14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18: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卖房按净面积卖了,公摊不算!欢迎欢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21

帖子

120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120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18:3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通俗易懂是什么意思,正在考虑买房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4

主题

3362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3548
在线时间
936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18:4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已经买房的指望物业费减半;正准备买房的指望房价便宜点,能使真正的城市居民户买的起;正准备建造房屋的开发者,希望你们能全天给足免费阳光,不要住在10楼还全天晒不到免费太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99

帖子

995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99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19:1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直接说按套内面积得了,跟写长篇小说似的
回复 支持 0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691

帖子

3695

积分

Lv.9 状元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9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21:1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有啥用,还是买不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

主题

57

帖子

290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290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5-2-23 22:2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090316-1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5-4-4 04:21 , Processed in 0.091272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