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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对小夫妻意外离世,120万元遗产让两亲家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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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6 1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上海的高女士还没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中缓过神,一笔120万元的款项,又让她和亲家从亲人变成对立方。
  钱是委托理财,还是赠与的财产?儿子儿媳同时去世,遗产怎么分?男方父母出的房子首付,能多分遗产吗?近日,这一案件在网上引发热议,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案件始末。
  120万元转账引发“罗生门”
  高女士曾分三笔转给儿媳,共120万元。前两笔买了理财产品,第三笔刚转过去,儿媳就出事了。
  当事人高女士表示,儿媳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她将家中120万元存款转入儿媳账户,系委托儿媳帮忙购买理财产品。
  儿子、儿媳离世后,双方曾签订相关协议,但事后亲家反悔,表示:“钱转给我女儿就是她的遗产,当时是赠与的,我们有权继承。”
  由于转账时未备注用途,协议中也未明确120万元的具体性质,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那么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经核查事实后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但完整的聊天记录足以证实委托理财的合意。前两笔款项已用于理财,第三笔尚未购买产品,性质与前两笔一致,该笔资金仍归高女士所有,不属于对儿媳的赠与,亦不纳入儿媳的遗产范围。据此,120万元应返还给高女士,不得作为儿媳的遗产由她的父母继承。
  同时去世 “死亡顺序”决定继承范围
  关于夫妻二人的遗产继承,因儿子与儿媳在同一事故中遇难,死亡时间无法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自然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若双方均有其他继承人且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本案中,儿子的继承人为其父母,儿媳的继承人为其父母,二者辈分相同,故推定二人同时死亡,互不继承。也就是说:儿子的遗产由父母继承;儿媳的遗产由她的父母继承。
  房子首付是男方出的,能多分吗?
  对于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的婚房,高女士提出首付绝大部分由其支付,希望在继承时多分份额。
  律师解释,若为离婚纠纷,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法院可综合考虑出资来源、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子女等因素,酌情判决。但本案属于继承纠纷,而非离婚纠纷。在二人均已过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配以均等为原则。
  律师:
  诉讼不是唯一的路
  一场车祸带走两个年轻人,留下的不只有悲伤。如今孩子已经离世,对簿公堂只会加深伤害。
  同是经历丧子之痛的两家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方案,理性分割财产,让逝者安息,也让生者早日走出纠纷。诉讼不是唯一的路,和解会是更好的结局。
  据看看新闻Knews、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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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7 06:5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结婚就是两个半路夫妻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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