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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翻本” 瞄上了法院查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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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11: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欠着一屁股外债,公司财产又被法院查封了,宁海人任某可算是背到家了。山穷水尽之际,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伙同他人将公司内查封的设备搬出,运往外地变卖。昨天,宁海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当庭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2009年,任某的模塑公司因涉及数起经济纠纷被诉至法院。同年9月,债权人陆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任某的公司财产进行了查封处理。生意失败,四面楚歌。任某只想离开宁海,到外地东山再起,但此时的他别说启动资金了,连外债都难以偿还。要想“翻本”谈何容易?
  
   “赌一把吧!”细心的任某注意到自己公司财产虽被查封了,但除了门口两张“象征性”的封条外,实际上法院并未设专人看管。“里面还有价值数百万元的设备呢!”任某决定铤而走险,同年11月28日,他伙同搬运公司的汤某将公司内的精雕机、火花机、铣床、摇臂钻床等贵重机器设备一一运出,准备送往河北变卖。
  
    公安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动,并悉数追回了上述非法转移的机器设备。经鉴定,该批设备总价值两百余万元。2010年6月,潜逃半年多的任某被警方缉拿归案。
  
    宁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任某在明知自己公司财产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下,无视国家法律,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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