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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婆是犯法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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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09: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对于家庭暴力,宁波人一直坚决说“NO”。
  早在2008年,宁波在省内率先为阻止家庭暴力立法,出台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下简称《条例》),将家庭暴力置于阳光下,告诉全社会,打老婆和打其他人一样,不是家务事,同样是犯法。
  家庭暴力,说的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威胁、侮辱、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所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具体到宁波家庭而言,丈夫打老婆,父母打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虐待老年父母三类家庭暴力比较常见,其中,最突出的还是丈夫打老婆。
  自2008年1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已过去2年,2年间,很多人,很多事,悄然发生了变化。
  家丑不可外扬
  日渐遭受摒弃
  2010年10月8日,坐在市妇联的信访室里,一位30出头的白领女性神情黯然。
  这已经是她两年来的第二次来访,陪伴她的,是一打病历、验伤单、认错保证书。近10年的婚姻生涯,给她留下的是全身多处撕裂性骨折,以及无止境的心灵折磨。
  “自从第一次口角引发殴打开始,吃拳头似乎成了我的家常便饭。请告诉我离婚具体流程、注意事项。”这一次,她斩钉截铁地告诉接访人员。
  目前,海曙区法院已受理了这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
  将“伤疤”亮于人前,需要勇气。这一勇气,在《条例》出台后,表现得尤为明显。
  市妇联信访统计显示,2008年上半年,市县两级妇联受理家庭暴力信访49件,较2007年同期下降18.33%,但2008年一年受理量达150件,比2007年同比上升48.51%。
  之后一直呈现上升态势。
  2009年,市县两级妇联受理家庭暴力信访165件;2010年上半年,已有133件,比2009年同期上升了25.5%。
  无独有偶。宁波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2006年至2010年共接受家庭暴力报警3100余起。
  “千万不要认为宁波的家庭暴力到了水深火热的地步。宁波人的性格相对温和,在全国范围内,宁波的家庭暴力问题并不严重。”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说,《条例》出台后的投诉量上升,很大程度与观念的改变有关。
  受“家丑不可外扬”这一传统观念影响,以前,妻子挨了打,怕丢人,忍气吞声不敢说,现在不同了,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打老婆是违法行为”这一观念日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女性敢于站出来“自揭家丑”,积极寻求帮助。
  破除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宣传、教育一直是把“利剑”。开展反对家庭暴力主题宣传月活动、印制反对家庭暴力海报、《条例》文本、创建各类宣传载体、举办《条例》培训班……市及11个县(市)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2年间,使出“十八般武艺”,将“反家暴”精神宣传到底,有的甚有特色。
  象山县建有21支反家暴志愿者队伍。其中一支,是清一色的男性。
  女人有时不一定明白男人是怎么想的,有些男的根本不愿跟女的谈,“那为什么不组织一个男性反家庭暴力志愿者队伍呢?让男人来宣传、调解,应该更容易被男人接受!”象山县妇联副局级调研员、维权办主任黄燕说,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这一想法付诸实施,效果非常好。
  “男方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觉得打打老婆没什么的,或是对对方不信任,动辄‘修理’的,男同胞现身说法,往往什么都好沟通。”
  取证难的问题
  有了全新突破
  2008年11月12日,《条例》施行后不久,慈溪市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支持了一位女性因被丈夫实施家庭暴力而请求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说,离婚案件中,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因为取证困难,一般不予支持。
  这起离婚案,法院首次支持女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除了依照相关法律,女方能获得赔偿,很关键的一点是:她出具了公安部门对男方的处罚决定书。
  家庭暴力最难在于取证。
  《条例》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将会出具相关证明和结论。
  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时,要告知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法院会依法调查收集。
  “这会帮助许多家庭暴力受害者解决取证难问题,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法官说。
  公安部门的干预和执法,正在成为宁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一道极具震慑力的防线。
  据悉,宁波110指挥中心已对110接处警系统作了分类项目的添加,把“家庭暴力”从其他警情类别中独立出来,这意味着,报警系统能够自动对该类报警进行统计,为全面掌握家庭暴力情况和领导决策服务,同时方便110指挥中心快速下达指令,及时出警。
  “‘报警必出,出必受理,理必有报警回执。’家庭暴力接处警工作机制的规范与完善,始终在进行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说,现在,基层民警都建立起这样一个意识:家庭暴力决不是家务事,接到报警,要第一时间出手相援。
  11月19日,江东明楼街道向日葵俱乐部,一李姓女士带着一大堆病例证明,述说遭受了丈夫屡次家暴。妇女维权志愿者在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后,马上联系了她的丈夫,同时,联系上街道派出所民警,请他一起来“摆摆龙门阵”。
  李女士丈夫如约而至,在志愿者、民警的多方劝解下,他终于答应给妻子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再也不打老婆”。
  李女士说,这是给丈夫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犯,一定会向法院起诉离婚。事后,工作人员提醒她注意收集好证据,保留就医诊断证明,当遭遇家暴时,及时报警。
  “我心里塌实多了。”李女士的脸上微露出一点笑意。
  多方面强力介入
  打造坚实保护网
  “真是太感谢了,没有你们,我这一生怕是就完了。”11月16日,遭受家庭暴力的四川籍女子张凤蓉在返回老家前,专程赶到余姚市妇联,表示感谢。
  看着余姚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以及2万元司法救助金,张女士眼中泛出泪花。一切尘埃落定,丈夫因实施家庭暴力被判7年。
  “等手伤好了,我还会来余姚。”年初的那场灾难,张女士似乎已渐渐淡忘,但在余姚市妇联专职信访员心中,却不时浮时。
  为什么要下此狠手?为什么要如此伤害?是缘于情感的纠结,还是现实的残酷,无论是什么,婚姻生活都不该如此。
  只因一件家庭琐事,今年1月的一个星期日晚上,张凤蓉被丈夫用板凳打中头部,随后身中数刀,倒在了血泊中。被送到医院时,张凤蓉已严重失血,神志不清,头皮缺损了一大块,鼻子被砍成两半,左手4个手指全被砍断,左臂及左腿都被砍伤。医生在张凤蓉身上逢了数百针,输了3000多毫升血液,才保住了她的命。
  得知这一消息后,余姚市、街道、租房所在村三级妇联组织第一时间介入,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募捐活动,共筹得后续治疗费10万余元,同时,就其意愿,给予法律援助,直至最后尘埃落定。
  给家庭暴力受害者打造一张安全的保护网,宁波人一直在努力。
  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由家庭暴力造成的人身伤害已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在市妇联和诚和司法鉴定所联合成立的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遭受家暴、经济困难的受害者能免费伤情鉴定;在各级妇联组织,建立了一套个案追踪制度,为需要帮助的家暴受害者,及时落实妇女维权志愿者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老三区、慈溪、象山、余姚、宁海、北仑等地,一个个敞亮整洁、布置温馨、设施齐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先后成立,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紧急庇护。
  《条例》出台后的2年间,全市已基本形成以市妇联维权志愿者服务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4个机构为主体,以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两支队伍为骨干的社会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
  事实上,仅凭一部法规,就让家庭暴力绝迹,显然不可能。
  但是,宁波努力践行,给家庭暴力接种“预防疫苗”,让家暴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给家暴受害者织就实实在在的保护网,让施暴者受到震慑,或许可以成为这一难题的破解之道。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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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4 09: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新闻延伸
  有些问题还待破解
  处理方式尚缺刚性
  对于家庭暴力的投诉,目前,通常采取的处理方式还是上门调解、上门教育,当场发现时加以制止。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真的要处以拘留之类的处罚方式,必须要达到轻微伤以上,而很多的家庭暴力中受伤害方并不能达到这个程度。现实中,一些施暴者也正是利用这一点,反复殴打,却有意不达到轻微伤,并扬言“警察来了也不能处理我”。
  “地方立法无权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设置刑事责任,显得刚性不足、威慑力不强。从长远看,由国家制定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是十分必要的。”业内人士为此呼吁。
  冷暴力如何界定
  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家庭暴力,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就是冷暴力,这种精神暴力更有隐蔽性。
  “在宁波,真到了出现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的家庭暴力,肯定还是少的,我倒觉得在家庭纠纷中,冷战、轻视的冷暴力会更多。”
  但现实的问题是,至今为止,法学界比较认同冷暴力属于婚姻问题,而不是暴力问题,且对冷暴力的界定意见还没统一。
  在生活中也遇到过这样的例子:有的人性格内向,两口子闹点矛盾,一方就憋在心里不说话,不搭理对方,那这算不算冷暴力?又比方谩骂,拿什么证明他骂了?
  眼下争议多多。但作为生活中确实存在的现象,同时也日渐成为危害现代家庭的重要“杀手”,冷暴力,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
  司法救助亟待更及时
  很多时候,受害人恐惧的,不一定是拳头。“在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威胁、精神受控制的情况,甚至存在典型的‘分手暴力’现象,严重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因此,眼下要关注的,除了要让家庭暴力受害者大声说出暴力事实外,若走入离婚程序,还要让婚姻中弱势一方在诉讼真空期得到司法救助,譬如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通过裁定后,一方如果再对另一方进行威胁、谩骂、意图报复,将受到严厉处罚。
  新闻内存
  引发家暴最多的五大因素
  经济纠纷 最典型的案例是丈夫在外拼死拼活,养家糊口,在外受了累,若还得不到妻子的支持和理解,于是拳脚相加。也有的是丈夫有大男子主义思想,认为自己赚的钱多,就应该在家里发号施令,妻子一旦不从,就施以拳脚。
  外遇 有的男人“有了钱就变心”,在外面和情人含情脉脉,回家后对糟糠之妻横看竖看不顺眼,恶语相加,妻子一旦还嘴,就施以暴力;更有甚者,把二奶堂而皇之带回家来住,妻子稍有不满,就招致家庭暴力。
  家庭琐事 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的琐事很考验夫妻双方的修养。如果一方的修养不好,在琐事上起了争执就急眼,吵不到几句就动手。
  情感问题 婚姻容易遭遇三年、七年之痒,感情出了危机时,丈夫未必会出去寻外遇,但在家里看到妻子怎么也不顺眼,冷嘲热讽,挖苦,说话总是带刺,吵闹升级后就动手。
  性格性心理障碍 丈夫如果有性格性心理障碍,这样的家庭,家庭暴力往往会成为解不开的死结。性格性心理障碍的丈夫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遇到不顺心的事,就想打人撒气,朝夕相伴的妻子就成了最佳的出气选择;另一种是常年酗酒,一醉酒就玩暴力,打老婆,醒过来后,写保证书,下跪认错都可以,但认错归认错,下次喝酒还喝到醉,醉了照打不误。
  老婆打老公,女的欺负男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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