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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硬拉不会水的她下河游泳 : 女子不幸丢了性命 男子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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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2: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来并无恶意 结局却很凄惨女子不幸丢了性命 男子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来并无恶意 结局却很凄惨
  女子不幸丢了性命 男子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帮朋友相约去河里游泳,其中两男子将一名已经声明不会游泳的女子拉入河中,导致下河女子被湍急的水流冲走,不幸溺水身亡。昨天,鄞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被告人刘某是江西人,现年33周岁,在鄞州从事个体经营。被告人何某是鄞州人,现年38周岁,无业。这两人是朋友。今年8月2日中午,两人跟另一朋友一道吃饭,那个朋友还带来一名姓龚的中年妇女。因天气闷热,他们在酒足饭饱后相约去附近一条河里游泳。
  刘某先下了河,见龚某坐在岸上树荫下休息,就去拉龚某下河。龚某声明自己不会游泳,连连后退,坚决不肯下河。这时何某上前跟刘某一起拉龚某。龚某被迫入水,但手还扶着岸边,刘某与何某就继续拉她离岸。以此取乐的刘某与何某没料到,河里因闸口正在放水,水流很急,龚某一下子被水流冲走,在河里挣扎起来。见此情形,何某慌了,赶紧伸手去拉龚某,但没能拉住。刘某也去拉了一下龚某,但自己也遭遇急流冲击,不一会就拉不住了。龚某漂向深水处,很快溺水身亡。带龚某来聚会的那朋友在岸上打手机,见龚某下河后出事了,立即报警。
  民警赶来后,将刘某与何某带走,并在事发现场询问了周边群众,开展调查取证。经警方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刘、何两人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起诉。
  昨天上午,两人在法院受审,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对出事前后一些细节的陈述有些出入。刘某说是何某提议拉龚某下河的,何某说是见刘某动手拉龚某后他才动手的。检察官指出,刘、何两人明知龚某不会游泳还强拉她下河,因他们的过失,导致龚某溺水身亡。他们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刘、何二人的辩护律师对定罪无异议,但提出了两人在主观上只是想拉龚某一起戏水,并无恶意,出事过程中有尽力施救的行为,请求从轻处罚。
  因龚某家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昨天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龚某的家人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80多万元。刘、何二人都表示对龚某的死亡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应依法进行合理的确定。据了解,事发后,何某与带龚某参加聚会的那朋友已分别拿出2万元和3万元,给龚某的家人处理后事急用。基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有意进一步调解,法院表示对刑事案件也不作当庭判决,将择日再作安排。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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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12: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女子不会游泳被同伴拉下河 两被告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今年8月,鄞州一名中年妇女被两同伴强行拉下河游泳,结果被河水冲走,不幸身亡。
  昨天上午,这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鄞州法院开庭审理。
  回放
  饭后被朋友强拉下河游泳
  开庭后,公诉人宣读了案情:
  今年8月2日中午,龚某应邀到同事巴某家吃午饭,共有6个朋友。席间,他们相约饭后一起去游泳。
  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他们来到鄞州区石碶街道星光村菱池碶闸门附近的河边,同行的何某和刘某率先下河游泳,龚某等人则站在岸边。
  不久,刘某上去拉龚某下水,龚某吓得连声说自己不会游泳,不肯下水,但是刘某和何某还是坚持,一人拉住龚某的一只胳膊将其拉下了水。
  刚开始,站在浅水处的龚某想上岸,但是刘某和何某又将龚某拉到了深水处。
  当时,碶闸正在泄水,深水处水流湍急,龚某被水流冲向下游,刘某和何某赶紧去拉人,但是水流实在太急,他们一起被水冲了几十米远。最后,刘某不得不放手,龚某一转眼就被河水冲得没了影踪。
  庭审
  两被告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龚某、刘某和何某都过了而立之年,有各自的家庭。刘某来自江西,开一间小店。何某没有固定的职业,龚某和何某都是本地人。
  公诉人宣读了案情后,控辩双方就被告的主观恶意性和是否积极施救进行了辩论。
  被告辩护律师认为,两被告的主观恶性比较小,且在受害人发生意外时已经积极施救。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在被害人龚某非自愿且告知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将其拉入水中游泳,又在其非自愿的情况下将其拖入深水区,并最终导致其被水流冲走后死亡。他们的行为与龚某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作为成年人,两被告人应该预见到危险性,属于过失行为。综上所述,刘某和何某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外,原告还向被告提出80多万元民事赔偿。就民事赔偿方面,双方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庭外调解。
  法院将择日宣判。
  懊悔
  一下子害了3个家庭
  昨天,受害人龚某的女儿小沈一直坐在原告席上低着头啜泣。小沈在母亲事发第二天,刚收到大学入学通知书,但她却高兴不起来。更让她伤心的是,她外公得知噩耗后悲痛过度,不久也撒手人寰了。
  庭审结束后,龚某的弟弟告诉记者,龚某很善良,脾气很好,在四姐弟中,排行老大,10多年前从余姚来到宁波。
  小沈是龚某唯一的孩子,深受母亲和外公的疼爱,一下子失去两个至亲的人,对小沈的打击非常大。
  刘某说,他和何某都不认识龚某,“我和她在一起不到一个小时,我没想过要害她。我以前带着老婆孩子在河里游泳过,没想到……”
    (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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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3: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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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5: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以此取乐的刘某与何某没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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