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3518|回复: 0

小区内集中看管的电动车 该不该收费?该收多少费?

[复制链接]

3235

主题

4054

帖子

3万

积分

Lv.19 宰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37772
在线时间
223 小时
发表于 2010-12-24 13: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明年1月1日起,江北逸嘉新园小区将对集中看管的电动车收取费用,无论是否充电,每辆车包月价15元,不包月每天1元。小区物业称这个价格是参考其他小区后得出的。在对宁波多个小区采访后,记者了解到,各小区对电动车看管充电的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包月价差别在5至10元间。
  
      收费看管效果非常好
  
      江北洪塘的逸嘉新园小区去年4月交付,分南北两区,总规模2300户左右,主要是安置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
  
      小区物业负责人王先生说,小区买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原本业主们都是将电动车放在车棚内,由于小区地处城郊,一些电动车被盗,业主便会因此埋怨物业管理不到位。怎么防范电动车被盗,一直是物业和辖区派出所都比较头疼的问题。
  
      今年8月,物业推出了一项举措:在南北两区的地下车库各开辟出一块场地,鼓励业主们到这里集中停放电动车,物业派保安分3班24小时值守。“目前60%有电动车的业主都将车停到了这里,防盗效果非常好。”王先生说,物业还在停放处安装了充电插座,从今年8至12月,没有进行收费,“这是为了给业主一个适应过程。”但他指出,物业已经配了6名保安来管理这两处停车场所,光人工费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如果充电费用再完全由物业承担,他们承受不起。
  
      因此,在参考了一些小区的做法后,他们决定明年1月1日开始,对在地下车库集中停放的电动车收费,每辆车充电包月价15元,不包月停放每天1元钱,无论是否充电。
  
      业主对收费价格有分歧
  
      昨天,记者来到逸嘉新园北区地下车库,电动车管理区里,一名保安坐在唯一的出口旁看管着。在停车区前方,物业配备了一排充电插座;在电动车进出口处,还设置了一个监控摄像头。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业主中,他们均表示,物业这个做法对小区电动车防盗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对于即将开始的收费,他们也表示:“价格是不是贵了点?”“我不是每天充,也要交这么多钱吗?”“我充好电再来这里停车,能否免费?”……
  
      对于15元的费用是怎么计算出来的?物业负责人王先生表示,这主要是电费支出,并经过测算、参考其他小区得出的数字。目前停放在地下车库管理区的电动车差不多在300辆,对于业主们的一些建议,王先生说接下来会考虑,完善收费方案。他同时也否认了物业变相赚钱的一些质疑:“我们这么做都是为了小区居民,按目前方案收了钱还得小亏些。”
  
      我市各小区类似收费标准有差异
  
      逸嘉新园即将收取的充电费到底贵不贵?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江北姚江花园和国家高新区滨江花苑与逸嘉新园电动车看管模式最为相似。姚江花园小区在地下车库开辟了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地,保安24小时看管,充电包月20元,不包月每次充电收取1元钱,不充电停放不收费;滨江花苑小区也有保安轮流看管,电动车不充电可免费停放,充电包月价是20元,物业还实行“被偷包赔”。
 
    物价局:业主和物业可协商收费方案
  
      对此,宁波物价局收费处的工作人员说,这是市场行为,可以由物业与业主之间进行协商,业主自由选择是否停放。多位业内人士也建议,实行电动车收费前,物业最好能与业委会商量,听取业主们的建议后再决定实施方案。另外,对看管的电动车被盗是否赔偿事先要进行明确。

    (宁波晚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30 05:59 , Processed in 0.079432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