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无法无天的青岛“人民”法院都干了些什么 申诉书 我姓曲,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人,家中几代都是渔民,凭着父辈们打渔为生积累的生存方法,与二00一年五月十五日在青岛市崂山区依法注册设立“青岛翔雷水产有限公司”,经与青岛金永祥水产有限公司合作成为全国仅有的几家加工出口龙虾的企业,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在我国龙虾行业遭到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调查的关键时刻,我们挺身而出,用几百万资金进行诉讼,打赢了国际官司。为祖国挣来了尊严和荣誉。为了扩大生产进一步出口美国,我们于2001年初决定建造新厂房,但噩梦随之开始。 一、
建造的新厂房,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引发诉讼。 2001年初,我们于崂山区政府下设的沙子口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下称二建公司)签订了建设新厂房的施工合同,约定了工程款和质量标准等,合同签订后,二建公司进行了施工,我公司于2001年初到2002年初先后已向二建共支付了592600元工程款。厂房建成后未经主管部门验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经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认定建筑工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
混凝土强度、砖强度、沙浆强度存在质量问题; 2、
基础存在质量问题; 3、
墙体裂缝; 4、
垂直度不符合质量要求; 结论为该工程主题结构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安全隐患。 据此,我们决定将剩余的工程款暂停支付,并将存在的质量问题向二建公司进行了通报,二建公司不但未予解决质量问题,在拖延数月后,采取恶人先告状的方式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我方支付人民币二百一十八万。我方依据民诉法正式提出反诉,在没有对我方提出的反诉请求即质量问题进行审理的情况下,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规定,做出了(2003)崂民初字第12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我公司支付二建公司2180959.54元,违约金13867.80元。我公司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又委托青岛建德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再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又一次确认涉案工程存在五处问题:1、基础工程不符合规定2、建筑墙体裂缝3、地基下沉4、混凝土等级不符合要求5、墙面渗漏。在质量问题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竟然违背公正原则,作出了(2006)崂民一重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支付二建公司2180959.54元工程款,并仅仅对墙体裂缝、渗漏的表面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此而已。法院在判决书中对重大的质量问题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我公司不服,再次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质量问题依然存在,安全隐患至今未予消除。 二、诉讼中法院严重违法。 1、办案违法
A、我方反诉理由是存在质量问题。法院也确认存在质量问题,既然存在质量问题就已经说明二建严重违约,为什么判决没有让二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我厂有农民工三百余人,法院置他们的安全于不顾,判决中对重大的无法修复的基础工程质量问题、地基下沉问题、混凝土、砖、沙浆的强度问题、实际施工与原设计存在较大变更的问题等等均置之不理,法院能忽视这些质量问题吗?工人的生命安全法院能保证吗?质量问题与安全问题说明法院草菅人命。
2、执行违法
A、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我方没有接到过任何法院的通知和法律文书,我方的法人代表及委托人没有任何签字的情况下被执行。
B、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违反执行法律的规定,将正在进行正常生产的车间工人全部赶出厂区。
C、执行中没有对厂区内的全部财产作登记清单,没有对厂区内的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甄别,查封了全部财产,违反法律。
D、法院不顾及案外人的机器设备财产一并查封扣押处置。
E、法院严重违法,超值查封扣押。本案债权仅为二百一十八万被查封扣押处置两千余万元。
F、法院查封的厂房设备及全部财产未经正常评估,违法操作,全部交给了二建公司进行经营,仅房产一项二建每年非法获利七十余万元。
G、执行法官提出执行异议的设备竟然制作假的法律文书,在没有申请执行人的情况下,制作了假的执行裁定书,再次违法查封了提出异议的设备。
三、此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后,纪检部门竟然包庇袒护执行法官,声称对法官就不要处理了,把东西要回来就行了,此种做法实属违法,纵容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由于法院的违法,已导致青岛翔雷水产有限公司和青岛金永祥水产有限公司破产,出口美国的业务无法完成合同,造成美方以口头提出索赔,下一步将面临诉讼。 以上情况反应了几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1、法院枉法裁判二百一十八万元所出现的判决书如何改判? 2、执行中出现的所有违法事实怎样追究? 3、超值查封扣押处置的厂房设备及全部财产怎样能要回来? 4、制作假执行裁定的法官如何追究罪责? 尊敬的领导,我们公司三百多个农民工期盼你们能够伸张正义,行驶你们的监督权,保护我们的利益。 巨大的冤情必有巨大腐败,天理昭昭,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腐败,昭雪冤情,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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