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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要交鉴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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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3: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咨询】

       我爸爸治疗肺结核病一个半月后发现得了肝硬化晚期,之前检查时肝功能正常,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被要求交2000元鉴定费,请问合理吗?如果被鉴定为不是医疗事故,我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可以以医疗过失向疫病预防中心索赔吗?(赵先生)



【解答】

       是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需要交纳医疗事故鉴定费的,不过各地的收费标准具体有差异,是由各地物价、财政等部门来确定具体标准的,你可以向当地的部门来咨询具体标准。另外,一般在进行鉴定后,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方支付。其次,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事故侵权的具体责任承担,规定了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和不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所以如果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那么要看是否符合该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责任的情况,如果不属于的话,你向法院起诉也是难获得支持的。
      
        法条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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