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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将推最严回避规定 配偶做律师法官须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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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16: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配偶或子女是律师,法院领导干部或一线法官必须离岗。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本市法院队伍建设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出台《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将是近年来法官任职回避方面最严厉的规定。本市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司法回避制度,防止法官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防止人情关系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本市有不少“法官+律师”夫妻档,如果推行回避制度,很多一线法官须要离岗,将产生审判资源稀缺问题。
  
       如此严格的任职回避,此前在上海、重庆等地已经有过试行。以重庆为例,法院在招录或调入工作人员时,把“单方退出”作为刚性前置条件: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不再作为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的提名人选;已经担任领导职务的,要逐步清理,要么配偶、子女不再从事律师工作,要么本人辞去领导职务。据悉,因回避制度,试点地区已有多名法官因配偶是律师而被调离岗位甚至脱下法袍。
  
       法官与律师不能同在一个家庭,能杜绝“打官司”变“打关系”的不良行为吗?
  
       对此,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认为,从律师行业竞争、社会大众公正和法官队伍建设三方面考量,实行回避制度利大于弊。刘律师介绍,一个和法院工作人员有关系的律师,代理案件优势明显大于普通律师是不可否认的现状,这样就造成了律师行业不公平竞争,为打赢官司,律师不追求完善证据,而是想方设法和法官拉关系,律师行业整体发展方向就会出现偏斜。
  
       如果切断了法官对私情袒护的源头,那么,社会大众也就能接受公平的裁判,不会出现大量的因认为审判不公致缠诉缠访问题。
  
       对于回避制度剥夺了法官及亲属择业权的质疑,刘律师表示,法官行业是比较特殊的职业,需要“耐得住寂寞”,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正义,法官做出一定牺牲是正常的,就像公众人物要丧失一定隐私权一样。
  
       当过十几年法官的知名律师张燕生则认为,法院应加强法官独立审判力度,建立法官不受任何因素干扰的审判机制,不应片面地把律师当作法院审判不公的替罪羊。张律师还建议,我国应该逐步改革法官遴选制度,尝试从职业道德高尚、法律水平优秀的律师中选拔法官。她认为,我国毕业生直接走进法院,从社会阅历、财富积累、司法体会和法律认识等方面都局限了法官队伍的能力,导致法官容易受到外界干扰。
  
       其他亮点
  督察组将检查中级、基层法院
  
        依据最高法院推出的审务督察制度,今年,市高级法院将向中级、基层法院派出督察组,着重督察审判作风、审判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通过督察督办工作,查漏补缺,强化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纠正和惩戒。市高级法院表示,将坚持每年对3到5个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进行日常巡查,同时,针对法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查。
  
       各法院开通信访举报网站
  
       本市法院还将进一步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举报受理、线索核查和案件督办机制,中级、基层法院应开通信访举报网站,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对于暴露出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记者高健)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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