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670|回复: 0

[法制故事] 男子被戴绿帽索赔不成 伪造借条讨债犯了诈骗罪

[复制链接]

867

主题

1690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2936
在线时间
55 小时
发表于 2011-4-12 14: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林某意外死亡,周某伪造写有死者签名的借条向死者家属讨债,终被发觉。庭审中周某吞吞吐吐地交代,死者曾对其妻子进行性侵犯,“借条”是死者与他私了的“产物”。日前,平潭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处罚金2000元。  

       据周某介绍,10年前,林某趁他外出,跑到周家,对他的妻子实施了性侵犯。周某回来后得知此事,火冒三丈,找林某算账。林某允诺以5万元“私了”。为防止家丑外扬,周某答应了。
  
       2010年8月底,周某得知林某因车祸死亡,才想起10年前的这笔不光彩的“口头债”还未受偿。他以借条丢失为由,请同村村民李某帮忙,让他以林某的名义书写了一张内容为“林某向周某借母钱5万元”的借条。
  
       同年9月,周某拿着“借条”到林某家中,向其亲属张某讨债。张某等人发现该“借条”上的字迹并非林某所写,迅速报案。
  
       平潭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借条欲向被害人诈取现金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情况特殊且属于犯罪未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福州新闻网陈鸿星 林莹)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08:49 , Processed in 0.073423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