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路镇山洋村有个“好”书记————王式财
王式财,男,1953年2月出生,汉族,岔路镇山洋村人,现担任山洋村党支部书记。 按理说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也是带领全村党员干部和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健人物。书记——上达于国家,下行二于百姓,理应处处为村民谋福,为百姓服务。而我们村的党支部书记却在欺压村民,独揽村权,上瞒下欺,挥霍村集体经济。 大家来看下我们村的村党支部书记为村民所办的几件“实”事: 一、1996年8月,与村民胡长女家发生矛盾,王式财雇用村里党员和村民十几人,以每人一天30元的高工资把胡长女家刚做穗的水稻割为平地。凡是参加割稻的人(每人/30元) 却由山洋村村经济开支。 二、2007年10月份,王式财因党代表选举落选,王式财公报私仇带领村党员多名把杨忠杰家的自来水管用柴刀砍断,造成杨忠杰家断水长达几月。 三、我们村有一个由政府拔款加村民义务出力好不容易建造起来的一座120千瓦的水电站,却被王式财以个人名义承包占为已有(每年向村里上缴的承包款却只有几千元)。村民们累死累活做义务工,回报的却是一点福利都不存在,而王式财却一年掠财十几万。村民们向岔路镇政府反应,到今天回答地却还是马上公开“招标”,真不知道政府所说的马上公开招标还要等多少年。 四、2006年至2008年,王式财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挥霍村集体经济45332.5元,经镇纪委查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对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例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镇政府给他一个中性处分不为过吧? 而岔路镇政府却只给他一个最轻的处分(警告处分)。 五、2011年4月8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王式财书记与党员王式有在选举期间拦车殴打本村村民胡家有致伤。 自王式财担任山洋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却对本村村民所作之“实事”却不胜枚举,上述几件事都是有据可查的。村民敢怒不敢言,都惧怕王式财的的报复,所以暗地里村民都叫他“山上王”或“强盗王”。 在王式财担任期间,本村村民也曾多次向岔路镇政府反应王式财欺压村民,挥霍村集体资金,独揽村权,三章一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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