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宫晓明怨恨父亲早年抛妻弃子。在一次争执中,他当街对父亲拳脚相加致父亲死亡(本报1月8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定宫晓明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他有救助父亲等情节,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宫晓明受审时说,其父早年经常离家出走,在他出生后便彻底消失,他从小就没体会过父爱。在他五六岁时,其母在报纸上发公告寻夫未果,后经法院判决离婚。 据宫母说,直到她再婚后,才得知前夫已和别的女人成家生子,在京打工。 宫晓明长大后,和哥哥来京,通过叔叔找到生父。宫晓明说,早在2008年,他找父亲借钱遭拒,两人就打过架。去年7月25日,他找父亲要表弟的电话号码,但父亲没给。次日凌晨,他于酒后敲开父亲家门,再次要电话未果后,双方吵了起来,父亲提出去派出所断绝关系。路上,父子发生争执扭打在一起。宫晓明多次对父亲头部等处拳打脚踢,致父亲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同年7月31日死亡。 受审时,宫晓明几度哽咽,他说父亲当时骂他,还掐他脖子,他急了就把父亲扳倒殴打,并指责父亲没养过他,没资格骂他。见父亲不动后,他去找继母,还借围观者的手机叫了急救车,随后离开现场。去年7月27日,他被抓获归案。
市二中院认为,宫晓明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是由家庭纠纷引起,宫晓明有对父亲施救情节,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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