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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 怀疑被戴“绿帽子” 糊涂男雇人将情敌打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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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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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1: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带着同学女友来苏州打工,没想到几个月后,钱没赚到多少,女友离自己却越来越远了。感觉被戴了“绿帽子”的江某气不过,纠结帮手将“情敌”打成重伤。  

       江某系山西人,在当地一家中专读书。在学校里江某认识了女友黄某。2010年初,在学校的安排下,他们一起到苏州某电子厂打工。看到苏州环境好、经济发达、工资高,他们还商量着一起“留在苏州发展”。就在江某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时候,他逐渐发现女友对自己的态度有所变化。先是经常偷偷背着自己发短信,回来越来越晚,后来渐渐对自己态度冷谈。感觉不对的江某通过女友的工友得知,女友一段时间以来跟同公司的李某来往甚为紧密。
  
       气愤不过的江某找女友理论,并一气之下提出与其分手。孰知女友对分手反应平淡,爽快地答应分开。女友的态度让江某越想越气,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后来江某发现女友跟李某很快出双入对,就更加气愤,决定教训李某。但想到李某身高马大,自己身材瘦小,江某又有所畏惧。想来想去,江某决定找自己哥们帮忙,并许诺事成之后给兄弟们1000元“辛苦费”。兄弟受委屈,“仗义”的辛某决定帮江某出气,张罗着找了几个人。在“打到他一个星期不能上班”的目标下,江某带着几个人冲入李某的租住地,殴打正在家休息的李某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属人体重伤。案发后江某认识到情况不对,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江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江某未满十八周岁,且系自首、庭审中自愿认罪,故从轻、减轻处罚。近日,虎丘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二年。
  
       据悉,虎丘法院今年来已受理近10件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案件,这些案件多是由于未成年人一时冲动所致,甚至有些未成年人根本不明就里糊里糊涂违法犯罪,到头来遭受刑罚后悔莫及。法官提醒,青年人遇事要冷静,多想后果,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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