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0477|回复: 9

[咨询] 欠债还不了要坐牢吗?

[复制链接]

3

主题

10

帖子

6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65
在线时间
16 小时
发表于 2011-5-19 10: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A向B借款60万,三分利.B找了A的哥哥C(教师)担保.A跑路了.C把名下的地基转给了B.但B还说不够.又让其出了10W的借条.C没能力还.B上告法院.让C还钱.但C已一无所有.自己住在学校宿舍,夫人也无工作.只能让其从工资扣.但法院的执行人却打电话给他说不还就要捉去坐牢.我想问的就是这样子是不是要被捉去坐牢了.还有没有实质金钱交易的借条成不成立,是否可以上诉。如果他分期还是不是要利息?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450

主题

1865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7073
在线时间
118 小时
发表于 2011-5-19 12: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1. 债务纠纷属于一般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倘若实无偿还能力,不会坐牢。

        2. 关于所谓“借条": 10万元欠款,应出具欠条,而非借条。

       两者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担保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3. 关于利息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据此,如果您没有在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应当支付加倍的利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0

帖子

6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65
在线时间
1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2: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但法院的执行官说一定要坐牢的,还说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但C确无能力还债.而且他又是老师,是有工资的,为了十万又不会跑路.本就当算让他们在工资去扣的.难道这样也不行吗.B已经说过他也大不了不要这10万一定要让他坐牢.(B已经是不亏了,先前的利息加两间地基已经够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0

帖子

6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65
在线时间
1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2: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欠债还不出难道要坐牢吗

      A向B借款60万,三分利.B找了A的哥哥C(教师)担保.A跑路了.C把名下的地基转给了B.但B还说不够.又让其出了10W的借条.C没能力还.B上告法院.让C还钱.但C已一无所有.自己住在学校宿舍,夫人也无工作.只能让其从工资扣.但法院的执行人却打电话给他说不还就要捉去坐牢.我想问的就是这样子是不是要被捉去坐牢了.还有没有实质金钱交易的借条成不成立,是否可以上诉。如果他分期还是不是要利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0

帖子

6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65
在线时间
16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4: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主题

895

帖子

7041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041
在线时间
355 小时
QQ
发表于 2011-5-24 10: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坐牢其实就是所谓的司法拘留,最多一次关15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主题

363

帖子

3708

积分

Lv.9 状元

土匪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708
在线时间
227 小时
QQ
发表于 2011-6-15 00: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现在还是欠钱的老大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15

主题

9859

帖子

4万

积分

版主

理解万岁

积分
48871
在线时间
5822 小时
发表于 2011-6-15 10: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0

主题

25

帖子

125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25
在线时间
44 小时
发表于 2011-6-27 14: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主题

191

帖子

961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961
在线时间
60 小时
发表于 2011-7-1 11: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个B还算运气好了了,也不要把人逼上死路,这个C也真是敢做敢当的人。不像我借的那个人,当初借钱是甜言蜜语,现在法官叫他来开庭,都不敢来。说完了,现在借钱的都是傻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06:56 , Processed in 0.088995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