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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 完善司法便民举措 县法院建立小额诉讼费退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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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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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1: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谢谢法官,考虑得这么周到。”葛某在收到县法院桥头胡法庭汇入其账户的217元诉讼费退款后,来电向法官表示感谢。
     
       葛某家住前童镇,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桥头胡法庭,案件判决后,桥头胡法庭工作人员两次通知其前来领取诉讼费退款,葛某表示,一来路途遥远,往返不便,二来退款数额太小。考虑到当事人实际困难,法庭工作人员将退费直接汇入葛某银行账户。
     
       据了解,今年1至5月,桥头胡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250件,其中,诉讼费为500元以下的案件占42.34%。然当事人为领取诉讼费退款必须往返法庭,费时费力,不少当事人常常不愿到庭办理退费手续,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将便民服务延伸到最后一个环节,该庭建立小额诉讼费退费机制。明确规定退费数额在500元以下的案件均可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予以退款,承办法官在案件受理时,要求当事人向法院提供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及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结案后,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退费,如三日内未领取,承办法官则通过与当事人核对银行账号及姓名等相关信息后直接将款项汇入账户,并将回执单粘贴在退费发票背面,便于案件及时归档。

     (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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