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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过打老酒

[网友播报] 一个耳光关三天,到底合法么?一个耳光关三天,到底合法么?一个耳光关三天,到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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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3 六品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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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20: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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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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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23: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臭臭 于 2011-6-6 23:32 编辑
玄米绿茶 发表于 2011-6-5 02:22
看见不爽的挥手就打的人,竟然成义士了???????


你觉得他是看那个收费员不爽而打吗?
虽然收费员也是为了工作,要做好“本职工作”
但是这个“工作”既然民怨这么大,他怎么不学别人聪明点,睁只眼闭只眼呢?
如果这个收费站合法合理,我想不可能出那么多起打保安、打收费员的事情
那些闹事、打人的过路者,早就把提树挤爆了!
XX局、XX所、ZF部门老早大张旗鼓,登报、开批斗会,把这些“刁民”都给抓起来关个几年
但是为什么他们也没办法啊?这就是大家之间已经形成一个默契了:
碰到老实的,照收不误
冲卡的,挑软柿子捏,硬的,就不了了之

为什么这个收费站民怨那么深那么大?难道咱们宁海的大多数人都是刁民吗?
我觉得支持收费站收费的人,首先肯定不是东路人,其次,估计都不知晓该收费站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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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ninger + 6 打字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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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23: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天津
唉。。。我无权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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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 九品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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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01: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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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07: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处男村、村长 的帖子

收费站的人成执法人员了,那公共厕所的管理员 都成镇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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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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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08: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法用在寻常人身上是最适合不过了
但是 法 对于有地位、权利、优势
等XXX是相当的格外开恩的!(可特赦)
望理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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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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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09: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什么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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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09: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无故殴打他人,关三天算什么,最好是枪毙。社会不太平,正是这样的人太多。杀一个少一个,社会太平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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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南无欢喜淫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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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0: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fengninger 于 2011-6-7 10:26 编辑
玄米绿茶 发表于 2011-6-7 10:08
打人还有那么多的理由!!!!


就好像小偷偷东西,那我们不能说是被偷者倒霉而要为受害者讨个公道处罚小偷。因为小偷是职业,是惯犯!
那我们首先就要明确一点,打人者是不是本身就是一个恶霸平时就欺男霸女胡作非为杀人放火的呢?
还是说该公民是受到外因刺激,需知温顺的兔子着急了也咬人呢,更何况是人啊,就算是老实人被羞辱践踏也要发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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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欢喜淫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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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0: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玄米绿茶 发表于 2011-6-7 10:22
什么逻辑,读过书没有?

你读过书么?跟我谈逻辑,你确定你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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