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180|回复: 0

[法制故事] 北京一女业主白天在家中遭奸杀 物业赔偿5万元

[复制链接]

2123

主题

3135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809
在线时间
94 小时
发表于 2011-7-18 08: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女子孙某白天独自在家时未锁门,不幸遇歹徒入室抢劫,将其先奸后杀。其家属认为,小区保安没有盘查陌生人导致歹徒进小区,起诉物业,索赔51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认定物业未能严格履行安保承诺,应承担次要责任,(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处其赔偿孙某家属5万元。  

       2008年11月,罪犯岳某在朝阳区踩点预谋抢劫,见某小区门口没有保安盘查登记,当即锁定该小区。当月的一天下午,他携凶器潜入该小区,到达孙某家门口时,他一扳门把手便轻松入内。见20多岁的孙某独自在家,岳某立即将门反锁,亮出凶器,威胁孙某交出钱款。因孙某说家中只有300元和少许外币,他遂劫持孙某去银行取款。坐电梯至一层时,岳某担心不安全,又押着孙某返回家中,将其先奸后杀,随后迅速离开现场。
  
       岳某后被判处死刑,因其是无业游民,无赔偿能力,孙某的家属没有向其索赔,而是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称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岳某未经盘查即进入小区,要求物业赔偿51万余元。
  
       开庭时,物业不同意赔偿,称《住户手册》虽然规定物业对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员要进行查询登记,但因很多业主反感和反对,物业采取了变通措施,只有保安发现有可疑人员时才盘查。物业收取的安保费用一年仅60元,只能负责维护公共范围的秩序,如果罪犯入室抢劫的赔偿责任都由物业承担,与其享有的权利不对等。另外,物业认为孙某安保意识不强,独自在家却不锁门,被劫持后没有积极呼救,对其被害也存在过失。
  
       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在具体执行《住户手册》时,未能做到对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员全部进行登记,应承担次要责任,判决其赔偿孙某家属5万元。后者不服,认为该赔偿数额过低,有失公平,遂上诉。
  
       市二中院认为,物业未能严格履行安保承诺,构成违约,但这并不是导致孙某被害、给孙某家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主要原因。物业在本案中应承担次要责任,一审法院确定的赔偿数额符合法律精神,应予维持。

       来源: 京华时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07:14 , Processed in 0.075634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