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老墙门里有一帮小伙伴,一样的年纪,差不离的个头,一块儿读书,一块儿长大,之后便劳燕分飞,各为生活谋取一羹一饮,转眼间已是十几年过去了。前些天,接到一个电话,是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很直截了当,说他是阿伟。我感到突然,会是小时候一起玩泥巴的那个他吗?他说是!在问了我的一些情况后,他说,都十几年没见面了,彼此联系些当年的同学聚一聚吧。我欣然答应。 那个阿伟原是小伙伴中最出色的一个了,父亲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厂长,他从小聪慧过人,进了学校读书也好,一直充当着我们的楷模,不但班里的老师就连校长对他也宠爱有加。那年高中毕业我因丧母不曾参加高考,而他则脱颖而出,考上了上海复旦。三年后,他大学毕业去深圳发展了。只是后来听说他为情所困,爱上了一个女同学,且痴心不改单相思了十几年,真到最近才仓促成家,但大好光阴已被荒废,现在回到甬城谋了个物业管理的工作。 昔日的小伙伴终于凑了一大桌,聚在一起顽心不减当年,调笑嬉戏煞是热闹,彼此还帮着对方依稀回忆着孩时的天真,捡拾着逝去的岁月。终于,话题转到我身上了,在他们的印象中我居然还形象颇佳,说我聪明,说我好学,说我从小就有与众不同的顽劣。只是我自己清楚,当年的我绝不是他们的主角。我父亲因为不谙政治,说了些多余的话,早在五十代末,就已狼狈不堪了,以至小学六年,我连一根红领巾都没挂上过。 记得那年学校开运动会,我们班被校方选为执旗的仪仗队,每天放学练正步整整一个多月。待等上场前一天,要求我们每人穿白衬衫、蓝裤、白球鞋。也是因为家里穷,没买过白球鞋,那晚我匆匆跑到亲戚家去借了来,第二天穿戴一新,笔挺的列在队伍里。校方作最后检查,见一个个胸前飘着崭新的红领巾,红白相衬分外艳丽。而我胸脯前却是白板一块。教导主任过来了:“你,为何不佩红领巾?”瞬时,我脸颊发烫,心被揪紧,已是恨无地可钻了。童心无忌,旁边的同学说:“他顽,老师不让入队。”那教导主任拍了拍我的后脑勺,很坚决地不容置疑地鄙夷地扔出几个字:“回教室去。”我,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生生地拉出了队伍。 风清沥沥的,树绿茵茵的,天蓝的可怕,教室静的吓人,远处操场上的高音喇叭传来运动员进行曲,我兀立着,这身上的白衫衬、蓝裤、白球鞋成了我永远的耻辱。 我说这段故事时,身边的同学是当着调侃在听的,他们除了惊讶我的记性,更多的是觉得好笑,觉得过去的已不值得一提,何况,毕竟是孩时的那些事。 但我真不这样认为,过去的是真的,现在也是真的,过去的伤痛,那怕已是愈合,毕竟曾痛彻心腑,怎能否认它曾经的存在呢?我知道,当年的自已真的是太早熟太好强了,在我的记忆里,个别几个老师几乎就是凶神恶煞,因为他们从来就不认可我的独特,向来抹杀我的反判。 过去是真实的。尽管,以今天的心态,不再泛滥起过去的喜怒哀乐,但否认过去的真实同样幼稚可笑。就像现在有些酒席上的男人,外面有了新欢,便于人前痛说婚姻,好像当初他结婚,是被人架着刀子进入洞房的。在我看来,昔日两情相悦是真,现在人老珠黄厌倦了也是真,有本事尽可去展示你的风流,却何苦要贬损自己曾经的过去呢? 灯阑酒散,每晚临睡照例要翻阅几页书才能入眠,这是习惯了,偏是随手翻开的是《长门赋》有关金屋藏娇的故事。 “夜曼曼其若岁兮,怀郁郁其不可再更。”……伴着这样凄婉的句子,我竟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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