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231|回复: 6

[网友播报] 劳动保障部门:法定节假日禁以调休代替加班费

[复制链接]

138

主题

3391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7589
在线时间
1880 小时
发表于 2011-10-6 15: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国庆长假过了大半,有些加了班的劳动者反映单位不会全额支付假期的加班费,而是以节后补休等方式代替。对此,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在10月1日至3日这3天法定假日里,采用事后调休的方式替代加班工资,这是不合法的。

按《劳动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国庆7天长假中,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向在此期间加班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10月4日至7日为劳动者法定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且,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过,我省和长沙市本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暂未出台。

在某餐饮企业打工多年的陈先生也反映,能按时拿到工资就算不错了,3倍的加班工资想都没想过,“碰上有人情味的老板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可能会发一些过节费,至于加班费,这个真没有。”

不过,即使加班费的支付情况并不理想,却很少有劳动者主动维权。因担心被解雇,在“饭碗”与“加班费”之间,大多选择沉默。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38

主题

3391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7589
在线时间
1880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1-10-6 15: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们被加班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9

主题

1万

帖子

-158

积分

历届版主

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

积分
-158
在线时间
2447 小时
QQ
发表于 2011-10-6 15: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e1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277

帖子

1815

积分

Lv.5 举人

Rank: 5Rank: 5

积分
1815
在线时间
186 小时
发表于 2011-10-6 15: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e1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主题

6488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8830
在线时间
1052 小时
QQ
发表于 2011-10-6 15: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e15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9

主题

2428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布衣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3470
在线时间
749 小时
发表于 2011-10-6 15: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被加班。{:soso_e13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9

主题

8530

帖子

19万

积分

Lv.22 皇后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积分
197037
在线时间
5325 小时
发表于 2011-10-6 15: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劳动部门有去监督吗?有有效手段监督吗?有人去监督吗?有人会去监督吗?
还是自觉的好!
天朝和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2 01:30 , Processed in 0.087452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