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 根据《宪法》规定:政府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法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但在宁海县大佳何镇吴家村村民叶中先却是废文一张,他未经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便将村中的集体土地自行规划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面积加上原有住宅大1000平方左右,根政府清理“一户多宅”唱反调,走旧社会封建道路,已严重违宪。强烈要求政府彻查,杜绝违法产生,维护法律工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发转让土地。可在大佳何镇吴家村村委会却又是另一套土政策。明知违法建设,未经批准,却擅自将农民所有的土地实用权非法出让,严重违宪。背后是什么力量在支撑? 由于村干部、镇里少许领导自己一套说辞,权力政策作用,造成违法者得到掩护,群众意见很大,反响激烈,不利与社会和谐,加深村民矛盾,严重影响了法制的工正秩序,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现强烈要求彻底查违法用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坚持严格执法、督察,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土地,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树立政府公信力,维护国家法律工正。 此致 大佳何吴家村村民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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