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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播报] 关于宁海富二代人行道100码飙车撞死爱犬,提供证据者重谢! 帖子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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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0: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热裤 于 2011-6-18 15:08 编辑

1.第一眼标题:“宁海”“富二代”“100码”“飚车”我不知道楼主帖子这几个字眼是怎么整出来的。
根据楼主自己的帖子所诉,当时黑夜,灯光是依稀的,其实是楼主自己爆的料,解释没看到那辆商务车车牌的原因,
那反过来说,连车牌都没看到,那怎么就确定是宁海的车呢?              
其次,我不得不提醒一下,商务车一般是谁开的?适合人群?有富二代会选择商务车么?我想,如果有,那也是极少数有癖好的。
楼主眼睛又不是测速仪,所以100码这个速度有待商榷。60码的速度就能撞死行人,这样的小狗么,10码压过去就能死了。
飚车。。我不知道楼主对于飚车的定义是什么,但就楼主所诉人行道,那我不认同该车在飚车。
要飙车也得去外面的总干道麻。
然后我就得出了一个结论,
楼主所列的几条,条条都是比较上镜的名词,
但博取大家同情不应该是以撒谎或者臆测为准则的,
所以我觉得,楼主说话不靠谱。
其次从楼主自己提供的情况来看,逆向思维一下,
那是一个黑夜,然后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那狗除了狗脚狗肚子白色,其他全身黑色。
全身黑色,据我目测,狗狗高度不会超过30厘米。
“(狗)刚尿完尿,摇着尾巴向我过来"。。。我觉得吧,用跑更合适吧?
那么小小的狗,还是黑色的,天色又黑,很难看的见,那么是不是驾驶员没看见呢?
另外根据楼主的照片,楼主确定那个是人行道?我怎么看着象是车行道呀,具体路况等专业的鉴定下。好了 我来做下最后的总结是,这样吧,我就以第一人称模拟下当时的情景看看吧

1.回想昨晚惊魂的一夜,我至今心有余悸。
我是公司一名客户代表,晚上临时接到老总电话让我赶去宁波接待一个客户,
我走出寝室,从接待室大爷那令了商务车钥匙驱车前往宁波。
其实我眼睛一直看着路况,我凭良心说,我不是个烂好人,可也绝对不是坏人,更不是杀人凶手以杀人为乐。
我看着自己的码表,速度不慢,可也绝对不高,过了时代路口与兴宁北路的红绿灯,我看了下路况
这时候天虽然已经黑了,可在路灯跟我的车灯下,我依然能判断出前面路况很好,
除了一个老大爷站在路边,前面什么都没有,
我的车速大约在60-左右,这样的路开这样的速度快么?
当时我没注意到的是,路边花坛角落有快小黑影。我以为是石头,又或者是黑布。但绝对不会是人。
1米多以上的人站路边我绝对看的得。
既然路况很好,那我就开过去了。可就在我快过黑影的时候,黑影动了。。
黑影快速的奔跑过马路。。撞在了我的车轮下。。
说实话,我是老驾驶员了,当时千钧一发我如果急打方向我可能就要撞上花坛了。。
急刹车更扯谈了,都在轮子下了,车的惯性就能带我走出几十米。。
我感觉到了黑影。。我似乎感觉到了后面有人在喊。在那一秒我脑海里闪过了很多,
我撞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后面那个人会怎么样?公司的吩咐。。
在我人性自我保护之下,一秒以后 车又开了几十米。。我干脆心一横。。

2好吧,有人说那个是非机动车道,那就以非机动车道再来一列吧。
回想昨晚惊魂的一震,我至今心有余悸。我不是个胆子大的人,说真的,我对世间未知的事情总是充满着惊恐。
是的,我不是个胆大的人,自己做点小生意,就因为我的胆小细心,反让我在生意中赚了点小钱。
昨天晚上朋友约我去麻将,我开上自己去年买的商务车驱车前往。这个时候,天已经黑了。。
不得不提起我至今记得那篇恐怖小说,天黑,莫回头。。对于夜晚,那篇小说总是能给我些许恐惧。
我听着音乐看着自己的码表,速度不慢,可也绝对不高,过了时代路口与兴宁北路的红绿灯,
需要右转了,我看了下路况,
这时候天虽然已经黑了,可在路灯跟我的车灯下,我依然能判断出前面路况很好,
除了一个老大爷站在路边,前面什么都没有,1米多以上的人站路边顿路边我绝对看的得。
既然路况很好,那我就开过去了。可就在我转弯过去直行的时候,突然车莫名其妙的震动了一下,
谁他妈的乱路上乱丢东西啊,真没道德。。我开始胡思乱想压制自己的想法。该不是碰到脏东西了吧。。
算了不管了,赶紧朋友那去。。(狗很小,车保险杠绝对撞不上,只能是撞到轮胎。)


最后我想说的仅仅是,狗狗不栓好,主人自己有责任!至于避让乱串的狗狗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更是令人惋惜。
很可能的情况就是司机以为被什么东西磕碰了下,那小狗是被压死的,不是被撞死的!虽然我现在说不清楚两者的区别,但我总觉得这里面是有个很大的误区在误导着大家!
还有请不要胡乱的拔高事件的高度,狗就是狗,怎么拿人跟狗比?!你踩死一只蚂蚁也要刑么?
小明捏死一只蚂蚁,有人说,你现在可以捏死一只蚂蚁,以后就能杀死一条狗,以后就会去杀人。
什么狗屁逻辑!
我认为:人就是人,狗就是狗,人命,比狗命值钱!别来瞎扯谈!

原帖连接:http://bbs.nhzj.com/thread-800883-1-1.html




附带该主人的言论:
张逆风 发表于 2011-6-18 14:10
请楼主留下联系方式,我们见面谈!

我只想说,同情的应该是弱者,对于那么强悍的狗主人,我看我还是先闪了,
有的人那,狗都不如,有的狗那,人都不如。
社会真实的写照。
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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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崽子 + 3 见解很犀利。但是也都是事实。
红色的冰 + 7 一看就是和尚啊
路过打老酒 + 8 分析的不错,狗主人也有责任。
嗳硪 -8 在非机动车到开60码你厉害
毋语 + 13 虽然养狗爱狗,还是支持
TG不是人 + 3 支持
fengningai + 2 加分仅仅代表一个立场,与分值高低无关。
梦中幻想 + 13 加这分只为二楼的贴子
NHXZJ户外俱乐部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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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8 10: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热裤 于 2011-6-18 11:10 编辑

一条狗撞死了,大家纷纷做同情状。
那对养了别人女儿19年的夫妻至今连个好人好事都没评上呢
那个可怜的残疾女孩子19岁连个身份证还没办下来呢!连高考都耽误了。
我说,你们正常点行不行??!!??
原帖见2010-10-19 10:46 http://bbs.nhzj.com/thread-571836-1-1.html
                                 6天前http://bbs.nhzj.com/thread-793172-1-1.html


另外,
剑心1 发表于 2011-6-18 10:07
今天早上去第一医院体检,去做CT时,看到CT那幢大楼门口堆满了花篮、花圈,原来是一个八岁的小男孩被第一医院的重症监护医生诊错病情,开错药方,导致小男孩活活被痛死,院方负责人避而不见,家属情绪激动,在医院的大小树上挂满白幡,所有门口摆上花圈。
连接见:http://bbs.nhzj.com/thread-801210-1-1.html

请正确使用你们的同情心。拜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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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肇事逃逸就是个严重的错误

看那贴子的照片,那血迹的地方不是机动车道,是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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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比狗命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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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8 10: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热裤 于 2011-6-18 10:57 编辑

回复 晴朗 的帖子

我就是觉得以该狗主人的这胡乱的说辞,那个司机被找到有得苦头吃。
另外问下,我路边压死一只蚂蚁,算不算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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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0: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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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裤 发表于 2011-6-18 10:27
回复 晴朗 的帖子

我就是觉得以该狗主人的这胡乱的说辞,那个司机被找到有得苦头吃。

虽然那人的说法有点信口开河

但心情应该理解

那个司机被找到吃苦头,也是活该

谁叫他肇事逃逸了

现在撞死的是狗,如果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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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打老酒 + 2 就事论事,不要随意拔高事件高度。人等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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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0: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狗是要圈养的,不能到处乱放,撞死白撞,如果造成车祸主人是要负责人的。同志们不要同情违规者,你们想想如果每个人养狗都乱放的话,宁海街上都是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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