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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播报] 敬告广大交通参与人:关于宁海县固定测速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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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0:29: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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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0:3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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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08: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小警帮帮 发表于 2012-8-29 10:30
小警帮帮来帮你:限速多少是根据路况实际、经过道路专家实地查勘、科学测算和科学评估以后作出的限 ...

请给出具体数据和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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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08: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小警帮帮 发表于 2012-10-5 16:20
小警帮帮纠正你:此话完全理解不对。固定测速同样也有人视而不见进行超速,但是对于大多数经常 ...

看了你的这四点,觉得这就是典型的官大爷对草民的说话口气,而且你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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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09: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小警帮帮 于 2012-10-10 09:50 编辑
进士及第 发表于 2012-10-10 08:39
看了你的这四点,觉得这就是典型的官大爷对草民的说话口气,而且你在撒谎。


        小警帮帮敬告你:请问“进士及第”这位网友,我有什么必要面对广大网友在这儿撒谎?我只是站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这个平台向广大网友对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而已,你有必要如此对我进行指责吗?我到想问问你,你对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在不很了解的情况下,冒然对我扣上“典型的官大爷对草民的说话口气”这顶帽子来指责我,你不感到自己的自以为是一种浅薄和无知吗?如果我对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手段和职能对广大网友进行宣传中出现错误的话,你完全可以据法据理与我和大家进行讨论,有必要采取这个扣帽子行动吗?当你想要言论自由的时候,你也应该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依法依理指责别人的言论完全正当,但从你的跟帖中我看不到你有任何的依据和诚心在讨论这个问题,让人看到的只是你的无理无据地乱指乱责别人的言论,这只能说明你根本没有与人讨论和解决问题的诚心和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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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09: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安全第一,文明出行。
明年交通违法的处罚好像更加重了,大家还是小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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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1: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小警帮帮 发表于 2012-10-5 16:20
小警帮帮纠正你:此话完全理解不对。固定测速同样也有人视而不见进行超速,但是对于大多数经常 ...

小警同志:作为一个公民,对公务人员及公务提出质疑,你不必用“浅薄和无知”等词语来指责。对我的质疑,您的理解是“扣帽子,”这就更难让人理解了。接下里我就您的四点说说我为什么会得出“口气”说
1、“原因误区二:对公安交警采取测速认为是违法违规的。这是对现行交通法规的曲解和误解。”对于移动测速的方式和地点这是全国范围内都有争议的事情,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第十七条的理解,因为没有制定机关的释义,诸多法律专家都在探讨和争议,您稍微搜索一下就知道了。那么,您从何下定义:这是对现行交通法规的曲解和误解?
2、 原因误区三:对对公安交警采取测速的做法,认为不够人性化,设置测速的提醒标志不明确。这是为自己因超速受到处罚后寻找的根本不存在的借口。”您用这样的下定义式的句子表述似乎也非常武断,我就从来没有超速过,论坛中许多提出批评意见的网友也没有超速过,这是不是典型的——你质疑,你肯定居心叵测?
3“原因误区四:对公安交警采取测速的做法不支持的原因纯属是为个人受到处罚、利益受损而巴不得有朝一日能够取消一切测速。此又纯是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利益不顾他人安全的思想在作怪同第二条一样,您的论断纯属对网友的恶意揣测,我们都没有这样的思想,也不指望能够取消一切测速,我们只是表达了我们的想法,我们也不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利益不顾他人安全,相反我们参与争论更多的是对社会的关注和关心,更多的是希望公职部门不管从程序上还是从结果上都能更加公平正义,我们都是善意,因为这是我们的宁海!
综上所述,我对您的质疑是可以成立的,但这并不是“扣帽子”,您言重了!您在行文上最起码缺少“部分网友”这四个字。
另外,小警同志,我懂法,也许无法和您做一个比较,但是,我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几年的实务都可以证明我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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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6: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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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0: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小警帮帮 于 2012-10-11 11:02 编辑
进士及第 发表于 2012-10-10 11:50
小警同志:作为一个公民,对公务人员及公务提出质疑,你不必用“浅薄和无知”等词语来指责。对我的质疑, ...


      小警帮帮回复你:进士及第同志,至于你对我哪四点的分析,你有你的观点,别人有别人的观点,在此不必争论。因为这与你质疑设置移动测速是否合法的问题相比是次要的。我想关键是你认为公安交警设置移动测速哪些地方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依法依理指出来,不要在论坛里这么简单地笼统地说。你既然质疑公安交警设置移动测速,你应该就此发表你质疑的理由和见解,但从你跟帖的情况看你也并没有这么做。你说你有国家的法律职业资格证,说明你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既然你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你也有向大家宣传法律的义务和责任,但是你在论坛上的发言是不是在普法?如果你不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在你比较专业的情况下,你就此为大家解答普下法大家也会欢迎的。
     下面我想请你看看你发的帖子,如此粗俗的语言与无端的说词,不知道是测速仪上盖了一个遮阳的东西“猥琐”、还是你这些言论来得“猥琐”些?你自己好好比较一下,看看这是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者的论言吗?反正从你的以下言论中一点也看不出一名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在哪里。
gwj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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