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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窝窝头

[曝 光 台] 集体性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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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9 18: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窝窝头 于 2009-3-28 23:29 发表
最近很关心买房,卖房的事,发现好多的土地都是属于集体的性质。好像还听说,买二手房要付一半的房款,地基是现金现付的???有些不懂哦

粗粗一看,貌似在买房卖房中,好多是集体土地,这其实是一种错觉,在房产买卖中,集体土地所占份额是极少的。
之所以给人这个错觉,是因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之转让为目前的法所不容,在屋基随房价飙升的情况下引起的纠纷很多,并为社会所关注。而国有的土地,资料齐全,手续合法,基本没什么纠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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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5: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AOE 于 2009-3-29 14:19 发表

无知的法盲。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所有权不允许买卖。


中国的土地法律制度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地方政府从农民那里“以种粮食为目的”的“30年期限的”低价格买过来,却以“商品房开发、商业用地、70年使用期限”的价格出卖给开发商,倒卖土地,赚取其中巨额差价,用于形象工程、公款吃喝、旅游、公款汽车、、、最终导致一般购房人成为房奴

中国的土地制度应该改改了,小产权房应该合法化,这肯定是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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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5: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21# 散木 的帖子

其中巨额的差价 是集体土地房交易火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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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5: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散木 于 2009-3-29 17:42 发表

国有性质的土地,卖的也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最新的,物权法规定,70年使用期到了之后,房屋土地的使用权自动续期

也就是使用权相当于永久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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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22: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只要有需要什么都不管,照买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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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22: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古雨 于 2009-4-13 22:10 发表
只要有需要什么都不管,照买照卖。

顺便在转卖合同上把成交金额写大N倍 这样万一将来卖家后悔什么的 想拿回地基什么的 以防万一 买家只要记得要为自己留一手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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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05: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原帖由 水上飘 于 2009-4-13 15:53 发表
最新的,物权法规定,70年使用期到了之后,房屋土地的使用权自动续期
也就是使用权相当于永久的所有权

这是半永久的使用权,或者说是伪永久的使用权,与所有权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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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2 七品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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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05: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原帖由 水上飘 于 2009-4-13 15:50 发表
中国的土地法律制度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地方政府从农民那里“以种粮食为目的”的“30年期限的”低价格买过来,却以“商品房开发、商业用地、70年使用期限”的价格出卖给开发商,倒卖土地,赚取 ...

既然公有制,自然是国家有所有权,才有权处置了。你的东西,你可以随便毁损,而可以不让别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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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10: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的房子就是集体的土地买来的,不知道现在宁海有没有规定出来可以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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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11: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目前没有,不用怕,拿不走的.社会是讲城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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