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铁重剑网友:
你好,对于你所说的情况,可能是你对我们无偿献血政策不是很了解造成的误会。在2013年3月1日之前,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按照1999年修订的《宁波市献血条例》政策免费用血:公民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本人终身免费用血;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配偶和父母、子女可以享受五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可以免费使用等量血液,配偶和父母、子女则不能享受免费用血的待遇。而在2013年3月1日以后,按照新修订的《宁波市献血条例》享受的免费用血政策为:公民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本人终身免费用血;公民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本人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公民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本人终身免费用血;自公民最近一次献血之日起十日内,配偶和直系亲属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十日后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直系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而你碰到的情况很有可能是你妈妈用血时已经超过了你献血时间五年了,并且用血时间在今年3月1日前,这样是不能享受免费用血的;如果是在2013年3月1日以后用血的,则可以按照十年的政策来享受免费用血;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你的献血证不能用了,因为即使按照老的《宁波市献血条例》,本人献血后超过五年时间的也可以等量免费使用。而且新的《宁波市献血条例》不仅将免费用血的时间延长至十年,更是将原来的配偶和父母、子女可以免费用血放宽到配偶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新修订的《宁波市献血条例》不仅在免费用血政策上进行了调整,还新增“为献血者提供献血保险”等内容。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高尚之举。政府和社会应该给予人文关怀,体现社会对献血者的尊重。 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敬请批评指正。非常感谢你参与无偿献血,如果你对无偿献血政策还有疑问,欢迎致电献血热线65578307咨询或到宁海县献血办当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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