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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22: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王大律师 您觉不觉得 法律在罩着小偷?
难道他半也进我家门是找我秉烛夜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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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3 22: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王大律师 您觉不觉得 法律在罩着小偷?
难道他半也进我家门是找我秉烛夜谈来着?
fengninger 发表于 2009-10-23 22:17


1.在199楼,我已经解释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或者换个角度,当人犯罪之后,是应该由公权力来救济,但是很多时候公权力救济可能不会那么及时,所以这个时候私力救济就显得很必要,但是私力救济不宜放任,放任私力救济容易导致社会的动荡。

3.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私力救济加以严格的限制。例如:正当防卫

4.并不是说法律偏向保护谁,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绝大多数人的权益或者更为重要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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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22: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好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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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4 10: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恩 不过这半夜三更要是出现在我家里 我这一棒子下去 应该合法吧?
fengninger 发表于 2009-10-23 21:31


《汉律》规定无故入室宅庐格杀无罪,《唐律》、《宋刑统》、《明律》、《清律》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登杀勿论;除了后者对入室时间进行了限制须发生生在夜晚,都强调了对入室者格杀勿论,体现了对住宅权的绝对保护的精神。

入室盗窃、半夜非法侵入住宅都是比较恶劣情况 大家大胆一点 法律是保护好人的 尽量不要打死 打个半身不遂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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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4 12: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1# 王律师- 请问王律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因拿不到医药费放法庭已批准强制执行,但因责任人长期逃避在外应采取何种措施?如责任人在企业上班又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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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13: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师- 于 2009-10-24 13:19 编辑
1# 王律师-  请问王律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因拿不到医药费放法庭已批准强制执行,但因责任人长期逃避在外应采取何种措施?如责任人在企业上班又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gealian 发表于 2009-10-24 12:37


1.如果责任人有汽车、房产等,法院可以强制将其拍卖,所得款项用于赔偿。

2.或者直接从工资中按每月扣除相应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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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4 13: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当小偷在盗窃时,你的合法权益(财产权)就已经遭到侵害,此时就可以进行必要的正当防卫。因此没有必要等小偷对你的人身权进行侵害时才进行正当防卫。

2.对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侵害时可以进行的正当防卫的程度是不同的,侵害人身权往往比侵害财产权严重的多。正当防卫必须与侵害人的行为相对应,也就是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在还没有演变成侵犯人身权的盗窃行为,你可以将其击晕(当然要保证他能醒过来仅是晕倒而已),或者让其暂时失去反抗的能力,这样的防卫措施都是属于正当防卫。


3.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就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

4.如果从盗窃行为演变成为对人身权的侵害,那么就已经涉嫌抢劫罪等暴力犯罪。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5.用一般性的常识去判断一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如某小偷偷了你100元钱,你便将其打死,这个时候就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总之正当防卫需视不同情况而论。

6.法律并不是完美的,在理论上她只能保护绝大多数人的权益或者更为重要的权益(如生命权比财产权重要)。
王律师- 发表于 2009-10-23 21:29
法律界好象曾有一种说法,如果当事人出于恐惧做出过激行为,应该还算是正当防卫的范畴吧。
按法律界的主流观点反向推理下,小偷进去他人民宅,应该要预见到业主的反应,没有预见这个算是过失吧?后果是由小偷的非法擅入民宅造成。
生命权比财产权重要?这个我承认,但是,碰上抢劫,我是放弃自己的财产权呢还是剥夺对方的生命权?象这次中国货船被海盗劫持,是用税款来支付赎金来皆大欢喜还是采取武力来剥夺一部分人的生命权解救人质?
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遏制违法行为,而不能以过罚相当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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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4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王律师你好。我哥前天晚上骑摩托车在路上撞到了放在路上的竹竿上!结果竹竿刺穿肩膀。和交警队说他们说我哥负全责。医疗费全付。你说这放竹竿的人有责吗?我们不服怎么上诉?或者怎么借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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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15: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王律师你好。我哥前天晚上骑摩托车在路上撞到了放在路上的竹竿上!结果竹竿刺穿肩膀。和交警队说他们说我哥负全责。医疗费全付。你说这放竹竿的人有责吗?我们不服怎么上诉?或者怎么借助法律?
飞刀再现 发表于 2009-10-24 13:33


1.如果按照你所说,堆放竹竿等障碍物于交通道路之上造成交通事故,竹竿堆放人除应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负相关行政责任。

2.交警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产生决定书的效力,起诉到法院后,法庭仅将其作为证据参考。

3.可以将竹竿堆放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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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15: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法律界好象曾有一种说法,如果当事人出于恐惧做出过激行为,应该还算是正当防卫的范畴吧。
按法律界的主流观点反向推理下,小偷进去他人民宅,应该要预见到业主的反应,没有预见这个算是过失吧?后果是由小偷的非法 ...
散木 发表于 2009-10-24 13:27


1.当事人出于恐惧做出过激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也要视不同情况而论。

2.碰到抢劫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包括死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是因为抢劫所侵害的客体不仅仅是财产权,而且涉及到人身权,之所以面对抢劫可以采取特殊正当防卫,也正因为生命健康也受到侵害。

3.罪刑相适应并不是法律的目的,而仅是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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