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主发的贴
我有几个疑问
需要楼主回答一下 1、楼主称 “王才贤户建造了三间房屋,其中二间三层,一间三层半,未批先建一间”
不知道有没有事实根据
这三间宅基地是07年时村里规划经由村里按照规定
根据我的三间老房子拆迁补偿给我三间宅基地建房。因为我们是2户人家
所以自己两间
姐姐和老母亲一间。建房时候村里按照三间宅基地收取了我总计接近四千的费用,同时建房也是经过村里一致同意的(后续发图片证明)
所以楼主说的有失公正。
2、“由于陈启昌和王才贤二户之间规划一条4m宽的道路正对后面陈启中户的车门,陈启中户反映后,经该二户私下协商,2009年10月,陈启昌户未经批准擅自移址建房,建造了二间房屋,其中一间四层,一间四层半,占地面积约210㎡,其中建筑占地134㎡,建筑面积508㎡。未批擅自移基一间,层高超一层半,建筑占地面积少批多占79㎡,建筑面积超268㎡。” 我压根没有和谁协商过连提都没有提过
而且这条是村里的路
试问广大热心的网友
我何德何能有权力去更改这条路的归属权,换个角度说,这条路最终的归属权是陈某,那对我又有何好处,如果我有好处
何必今天在这里让大家帮我讨要公道?(后面有图有真像)
3、“乡政府和一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向陈启昌户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向王才贤户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工、限期改正,但该二户均未整改。2010年10月12日,在县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和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的组织下,对陈启昌和王才贤二户超过批准的三层以上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楼主说的很好,监察大队是雷厉风行的把我家的小面积违章建筑拆掉了,但是同样和我一墙之隔的陈某家
却依然巍峨的矗立在那边
。大家从楼主发的图片上也能清楚的发现
和我家的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的是三层
陈某却是五层在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公平执法?
4、“王才贤违建房子仅被拆除违建炮台,根本不影响房子功能。有图为证” 是啊我家的炮台
我们暂且说它是炮台吧(其实像这样的房子谁没有屋顶维修出口啊)我家小出口都敲了
那陈某家违章超高了好几层 同时占用道路超宽三分之一 怎么就没人去敲呢
难道是人家太高了闲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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