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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loveop

[曝 光 台] 越溪乡盘屿村陈启昌和王才贤二户建房纠纷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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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20: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虾米哥 发表于 2010-12-21 19:54


    相信还有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下面我就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大家理一下,让大家一起来客观公正的评评理,文字比较多,真实的记录了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句句属实,孰是孰非相信大家看完就会明了 敬请各位热心的网友们耐心的看完。在此谢过~!

我是宁海县越溪乡下盘屿村民,本人于200711月经政府审批在本村建了三间三层房屋,至今已有三年。20103月份,本村村民陈启昌也经审批,准许按规定建造二间三层房屋。陈启昌房屋与我房屋相邻处按规定有四米道路,但陈启昌仗势欺人强行将道路占有建房子,现与我房屋相邻处距离只剩下十公分。我老母亲年近八十岁,对陈启昌的不当行为提出意见,与其理论几句便遭其毒打。

201056,陈启昌开始建第四层,这对我房屋极其不利,我去乡政府找领导说明情况,乡领导同我说村干部会处理的。

58,村干部对此事处理不下。

59我又去找乡政府领导,有关领导说此事村干部已经处理好了。此时陈启昌依然在继续修建第四层。无奈之下我姐在


510头顶状纸跪在乡政府喊冤,要求乡政府领导主持公道,下午乡领导通知陈启昌停工待处理。

511,在乡政府我姐姐代签了一纸很不公平的协议。我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虽不情愿但还是委屈的接受了这个协议。

51825日之间我多次找陈启昌商量执行协议,但陈启昌口出恶言并违反协议办事。我又多次找村长、书记希望他们对此事进行处理.

530,村长、书记回复说他们也叫不动陈启昌,对此事他们无法进行处理协调。

531我将5份陈启昌的违章资料送到乡领导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反映情况,要求对陈某违章建筑进行停工处理,当时陈海燕乡长看完资料说乡政府对此事会依法处理的叫我回去等消息。

61,陈某非但没有停工并开始修建第五层,

62,我到乡政府找城建葛晓峰 乡长、土管所王勤节所长,想了解一下为什么陈启昌没有停工反而开工,为什么还继续加高建房呢?王所长说陈某建五层是不合法的没用的,到时肯定要拆至三层的,当时葛乡长叫王所长你不要说得那么肯定,后来王所长说周五给我明确答案,期间陈停了两天又开始建房,周五王所长回复说此事属于乡城建规划部门管的,说土管所只是配合。语气以经变化。

65,我找到陈海燕乡长要求处理此事,陈乡长说葛乡长已在处理,此事需要按法律程序来办,还说我有一间末经批准已建的房子属违章建筑要拆掉,我说我申请建房时我是二户要申请四间的,当时村里只给我安排了三间地基,收了我三间的地基款,同时要我签村里要收回我祖传老屋三间的协议,到目前为止下盘村都还是这样的量好地基、付了地基款就可以建房子了。

67,我按法律程序将违章资料寄到了陈海燕乡长签收。

618陈又开工建房,我给葛乡长、王所长、打电话反映,他们说知道了,我问葛乡长是否给陈启昌发过停工通知书,葛乡长说这不是你该问的。

62930日陈某继续建房,我多次打电话给葛乡长等乡政府官员,他们都说知道了。这天他们开了二辆车去陈启昌建房处,听说敲过陈启昌的建筑,但看上去还是和原来的一样,只是做了个样子。

时间到了816日,陈启昌的房子依然没有任何变动,因为我们两户人家所在的这块地是属于软土基,他那边超高就意味超重,而且他本来就占用了规划道路,这样直接导致了我的房屋开始下沉断裂,并且情况不断的在恶化,我打电话给葛乡长等人他们没接,发短信也没回。我姐为处理这件事情抛下手中的生意,从广东专程回来已有四个月了,这期间耽误了好多事,损失极其严重。

101,陈某又开始加派人手大肆赶工,我打电话给乡政府有关干部。乡干部去阻止陈某继续建房,但是阻止不了,反而被骂了回来。

104乡政府的人又去阻止其违建,还是没法阻止他们。107,乡政府的人再次前去阻止,依然没法阻止。

1012,越溪乡政府带来了拆迁队,拆不了陈启昌的违章建筑,却拆了我家中心间后面楼梯口顶上的一个检修口,任何在场的人都阻止不了,任由我年近八十的老母亲哭的死去活来,还是无法阻止他们的野蛮行为。现在每逢下雨天,雨水就从屋顶一直漏到底楼,无奈,老母亲只能整日提心吊胆的住在这样一个风雨飘漏的房子中,以扫水度日。

试问明明是陈某违法的事情,葛乡长、王所长等人也承认了这一事实,可为什么就是迟迟处理不了他的违章建筑呢?陈启昌终究是个普通的村民,为什么一个普通的村民违法政府却处理不了?到底是处理不了还是不想处理?政府是不是行政不作为?

对比效果.jpg    正面对比效果.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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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20: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有矛盾没处理好这是现实 不管怎样还有矛盾就得怪政府工作没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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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20: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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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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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22: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矛盾没处理好这是现实 不管怎样还有矛盾就得怪政府工作没有做好
号角 发表于 2010-12-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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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22: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办事效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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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22: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人于2007年11月经政府审批在本村建了三间三层房屋”请注意!我们看到政府有审批你3间文书了吗?你自己也要求批2间的,政府只批你2间!但你却造了3间!!!强占原先规划的道路,隔壁人家是超层高,怎么会占路呢?用脚去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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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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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23: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46# 实事求是


    强占原先规划的道路,隔壁人家是超层高,怎么会占路呢?用脚去好好想想吧。

   你是自己,还是局外人,你没看吗?顶楼不是有发违建超平方图吗?一间房屋可以造三米也可造10米,你知道占道路这家二间造的是几米吗?不懂这样没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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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23: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房子造的不错
      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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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09: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46# 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个屁,赶快改下名字吧,还是叫 颠倒黑白  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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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09: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1# iloveop


    乡政府应该把批两间建三间的那间违建房子给拆了,那样就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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